夫妻离婚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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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的时候有一儿一女,可以通过协商形式解决抚养权归属问题,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随母亲一起生活,满两周岁的孩子一人带一个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具体如果判决,还需要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案件情况来确定。
夫妻离婚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

夫妻离婚有一儿一女,通常情况下都判男女双方一人抚养一个。但子女抚养的问题,法院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哪一方能够说服法官,法官最终的判决就倾向于哪一方。

一般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如果孩子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周岁后可以协商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具体规定如下: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上所述,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形式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拥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除哺乳期内孩子随母亲一起生活之外,通常会判决一人带一个,但是具体案件判决结果,法院会根据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孩子的年龄,孩子平时的生活习惯等确定子女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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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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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两个儿子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咋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两个儿子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咋判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的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是离婚案件的核心,一般来说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协议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规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决定,并在离婚协议中载明关于子女愿意随哪方生活。
2、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双方均主张抚养权的情况下,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根据最高人民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肠禒斑溉职防办狮暴饯(四)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五)《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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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妻子出车祸,死亡赔偿金咋分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死亡赔偿金都包含: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精神损害赔偿费。
6、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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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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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女儿判给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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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决?
有一儿一女离婚法院可能会宣判男女双方各自获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也有可能会判处由一方在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具体的判决方式与孩子的年龄、男女双方谁可以给孩子提供更为有利的成长方式等的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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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忠诚协议”上法庭咋不算数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忠诚协议”上法庭咋不算数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实,《婚姻法》允许夫妻对双方有关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忠诚协议中约定:“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双方就必须离婚”是违反婚姻法的规定的,婚姻关系是不能受合同法约束,该约定违背了婚姻自由中的离婚自由原则另外,离婚并不意味着父母一方丧失对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因离婚而丧失,也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排除,而抚养权是根据双方协商、孩子意愿、双方经济条件等各种情况进行确定的,也可以变更。
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制定、签署,不能存在胁迫等情形。
(2)协议内容不能限制人身权利,如离婚自由权、孩子抚养权等和人身关系密切联系的权利。
(3)约定的赔偿数额不能明显畸高家庭财产的分配也应保障一方的基本生活,像“净身出户”等约定很难获得的支持。
(4)一般情况下,忠诚协议只有在判决离婚时才有可能获得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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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的一个好哥们,他和妻子离婚三年了,他们在结婚的时候签订了一个财产分割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感情破裂离婚了,夫妻婚内财产分配协议咋写?
[律师回复] 甲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女,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家庭,现将所有的夫妻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   
一、对于婚内共同财产的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每月将各自全部收入的50%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50%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乙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乙方有定期向甲方告知的义务。   
二、所有甲方名下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所有乙方名下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权归乙方单独所有,甲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甲方自其父母处继承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财产,归甲方单独所有。将来乙方自其父母处继承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财产,归乙方单独所有。
五、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按个人债务约定处理;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七、关于离婚的约定: 1、甲方不能以乙方不能生育为理由提出离婚或如果甲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欺骗、撒谎、家庭暴力、婆媳问题、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或,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甲方婚前出资购买的位于某处的房产及汽车位,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在离婚生效之日起,按当时房产市价的50%一次性赔偿给乙方。
(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存款、家庭各种理财投资、婚后再购置的房产、其他大件物品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3)甲方名下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乙方享有财产总价值的50%的财产权。
(4)甲方自其父母处继承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财产,乙方享有财产总价值的50%的财产权。这就是所谓的,夫妻婚内财产分配协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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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女方没工作
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女方没工作的话,可能会判给男方。因为一旦母亲是没有工作的话,那么可以间接说明女方是不具备一定经济能力来抚养自己孩子的,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明女方有经济能力的前提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判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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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财产咋分配,孩子抚养费,上学费用咋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
(一)财产分配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1)财产补偿问题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第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财产咋分配,孩子抚养费,上学费用咋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
(一)财产分配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1)财产补偿问题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第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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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法律怎样规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有一儿一女离婚咋判,法律怎样规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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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房产归儿子吗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如果是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一定要保留好出资转账凭据,最好去做一个借款公证,这样比较保险,起码能够拿回出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注意事项
首先,如果是父母以自己名义购买子女的婚房,并且同意子女居住,那么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是归购房的父母的。
其次,一方父母如果以子女的名义买房,那么就需要确定该套房产是否是赠与给子女夫妻双方二人,如果要赠与夫妻双方那么就应当做出声明,表示该套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如果只是将房产赠与自己的子女,则不需要做出声明。
较后,再为子女购买婚房时需要考虑该套房产对夫妻间的影响,如果因为房子的原因造成夫妻之间或夫妻与父母之间的不理解,那就不好了。因此,父母为子女购房时应该和子女们商量好,避免出现家庭不和。
夫妻离婚后女儿判给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0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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