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是准许离婚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处理离婚流程
第一步就是起诉。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原告,也就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应该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并不是居住在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了。起诉的时候,原告应该提交诉状和相关文件,比如说双方的个人信息,诉讼的请求和相关的原因、实际情况,并且呈上相关的证据、证人信息。
第二步,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这就包括了审理之前做好准备、进行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在审查阶段,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的相关材料并且进行调查和证据的收集。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就要开庭审理,进行询问和法庭辩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能和好的,法院就会将协议记录存档,但一般不会发放调解书。如果达成离婚协议,则发放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第三步,进行最终的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结果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也会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法院宣判的时候都是公开宣判,如果是在庭上宣判的,就会在十天之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是在宣判后发放判决书。如果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对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
如今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协商离婚,但是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其次的话是可以进行起诉离婚。时间相对来说会比较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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