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吗
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适用范围:“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二、为什么要设置离婚冷静期
离婚不仅仅是身份的重大改变,而且还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都是大事情,不是小事情。所以,设立离婚冷静期,实际上就是用时间来保证离婚意思表示的真实。
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到婚姻登记处去办协议离婚的,当事人的情绪是很复杂的,有一部分人是经过反复的思量,慎重考虑去离婚的,他们属于比较理性的人。还有一部分人确实是很冲动的,两个人吵架吵到一定程度,谁也不服谁,就要去离婚。到民政部门以后,有的当事人对协议离婚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它能产生什么效力,只知道要解除婚姻关系,而针对双方达成的财产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等并不了解。男女双方的智力水平、社会经验、文化水平、家庭地位都不同,会导致他们对协议离婚的这种法律后果会产生一些偏差,在这种情况下,给预备离婚者设置一个冷静期,有助于避免因冲动导致的不良后果。
三、离婚冷静期后多久判决
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会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目前仅仅在政府机关实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这个《民法典》出台后是有设置这个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但有的情况是不适合这个离婚冷静期的,如果我们坚持想要离婚的话,那么可以在离婚冷静期之后再次进行申请离婚,这次一般就不会有离婚冷静期了,但具体的判决时间还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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