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没签字被强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0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房东没有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征收部门对房屋强拆的话,当事人可以报案,或者通过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方式维权。对于合法房屋的征收拆迁,应当先支付补偿款后拆除,当事人没签字说明在拆迁补偿上存在异议,征收部门不得强制执行。
房东没签字被强拆怎么办?

一、没签字被强拆怎么办?

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是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告,确定征收补偿的范围,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要签订协议书。拆迁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补偿协议先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但是,也有一种情况,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即当事人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强拆的条件哪些?

强制拆迁的条件是: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定并送达当事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超过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搬迁的;拆迁人已经补偿的安置被拆迁人或者提供房屋周转的;拆迁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有理由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三、政府强拆的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因为城市建设需要征收房屋的,需要给被拆迁人补偿,双方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没签字房子被强拆的话,当事人可以报警,收集对方非法强拆的证据,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对于非法强拆造成的损失,行政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东没签字被强拆怎么办?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没签字强拆住宅怎么办?
没签字强拆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相关损失。但是如果没签字,又没有在一定时间内向法院走正常程序的话,对方就可以强拆,这个一定注意。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房东没有签字能强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签字可以司法吗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590号令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是590号令。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条规定,在征收合法,补偿依法落实到位后,拒不交出土地,由市县一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主要依据是第590号令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的含义 所谓司法,就是指由作为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 新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go-ve-ment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的,也一律由强制执行。 在什么情况之下可以进行司法 一、实施司法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适格。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政府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司法程序方得以启动。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6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不签字就强拆,强拆程序很简单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不签字就强拆,强拆程序很简单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签字就,程序很简单吗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赔偿金额标准
过后我们可以请求行政赔偿。
1、房屋价值的损失
房屋价值应当以实际面积为标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明确规定房屋价值的确定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还是以产权登记证书所记载的面积为准,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
(三)款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并未规定房屋面积的确定必须以产权证书为准。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也从侧面肯定了特殊情况下,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房屋的实际面积远大于房屋产权证书上所记载的面积。征收人征收房屋时,不考虑特殊情况,仅出于减少补偿之目的,机械的认定房屋面积并给予补偿,不仅没有达到保障居住条件之目的,反而降低了生活水平。这种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
另外,房屋的价值应当以诉讼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为标准确定。
2、应当赔偿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面对房屋被,被征收人无法冷静的保存证据以证明其遭受的损失。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应当赔偿本人因房屋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此类案件属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因违法拆除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因此,确定赔偿范围既要依据《国家赔偿法》也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等等。上述费用都属于违法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被告应当赔偿。
不签字就强拆,强拆手续很简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签字就,程序很简单吗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赔偿金额标准
过后我们可以请求行政赔偿。
1、房屋价值的损失
房屋价值应当以实际面积为标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明确规定房屋价值的确定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还是以产权登记证书所记载的面积为准,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
(三)款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并未规定房屋面积的确定必须以产权证书为准。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也从侧面肯定了特殊情况下,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房屋的实际面积远大于房屋产权证书上所记载的面积。征收人征收房屋时,不考虑特殊情况,仅出于减少补偿之目的,机械的认定房屋面积并给予补偿,不仅没有达到保障居住条件之目的,反而降低了生活水平。这种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
另外,房屋的价值应当以诉讼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为标准确定。
2、应当赔偿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面对房屋被,被征收人无法冷静的保存证据以证明其遭受的损失。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应当赔偿本人因房屋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此类案件属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因违法拆除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因此,确定赔偿范围既要依据《国家赔偿法》也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等等。上述费用都属于违法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被告应当赔偿。
不签字就强拆,强拆步骤很简单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不签字就强拆,强拆步骤很简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签字就,程序很简单吗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赔偿金额标准
过后我们可以请求行政赔偿。
1、房屋价值的损失
房屋价值应当以实际面积为标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明确规定房屋价值的确定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还是以产权登记证书所记载的面积为准,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
(三)款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并未规定房屋面积的确定必须以产权证书为准。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也从侧面肯定了特殊情况下,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房屋的实际面积远大于房屋产权证书上所记载的面积。征收人征收房屋时,不考虑特殊情况,仅出于减少补偿之目的,机械的认定房屋面积并给予补偿,不仅没有达到保障居住条件之目的,反而降低了生活水平。这种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
另外,房屋的价值应当以诉讼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为标准确定。
2、应当赔偿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面对房屋被,被征收人无法冷静的保存证据以证明其遭受的损失。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应当赔偿本人因房屋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此类案件属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因违法拆除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因此,确定赔偿范围既要依据《国家赔偿法》也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等等。上述费用都属于违法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被告应当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没签字强拆了如何补偿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没签字强拆了如何补偿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法院强拆后没有签字能不能强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签字可以司法吗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590号令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是590号令。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条规定,在征收合法,补偿依法落实到位后,拒不交出土地,由市县一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主要依据是第590号令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的含义 所谓司法,就是指由作为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 新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go-ve-ment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的,也一律由强制执行。 在什么情况之下可以进行司法 一、实施司法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适格。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政府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司法程序方得以启动。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6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拆迁没有签字,能强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签字可以司法吗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590号令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是590号令。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条规定,在征收合法,补偿依法落实到位后,拒不交出土地,由市县一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主要依据是第590号令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的含义 所谓司法,就是指由作为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 新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go-ve-ment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的,也一律由强制执行。 在什么情况之下可以进行司法 一、实施司法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适格。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政府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司法程序方得以启动。
拆迁补偿款是由房东签字还是拆迁人签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权利人领取,其他人没有权利领取。若拆迁方将您的补偿款发给别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向其主张;若对方有资格领取,您需要和他内部协商。 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一)公有房屋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二)私有房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签字强拆了如何补偿?
没有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房屋被强拆了,需要按照政府部门确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当然如果被强拆的是违章建筑,通常无法获得补偿。对没签字强拆了如何补偿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协议没签字,房子可以强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先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才能拆迁,所以未补偿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没有签字的房子能强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签字可以司法吗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590号令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是590号令。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条规定,在征收合法,补偿依法落实到位后,拒不交出土地,由市县一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主要依据是第590号令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的含义 所谓司法,就是指由作为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 新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go-ve-ment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的,也一律由强制执行。 在什么情况之下可以进行司法 一、实施司法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适格。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政府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司法程序方得以启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没签字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一般来说,如果没签字这个房子也被强拆的话首先一定要守住自己的房子、在第一时间去报警,要求警方制止违法强拆、当然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做好这个证据的收集工作、最后很严重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国有土地强拆没有签字可以强拆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即使没有被拆迁人的签字也可以强拆,强拆建立在被拆迁人拒不配合的基础上,所以依法强拆不需要有被拆迁人的签字,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征收国有土地强拆没有签字可以强拆吗这个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房东没签字被强拆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