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简易程序适用一审终审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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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简易程序不是适用一审终审,简易程序是针对案情比较简单适用的法律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就会有判决的结果,但是通用简易程序判决后,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有异议的,可以提起上诉进行二审。
民事简易程序适用一审终审

一、民事简易程序是不是一审终审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理的期限是3个月,如果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非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该内容是《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

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对于案情相对简单的按简易程序办理,一般案件审理完毕需要三个月的时间,对于案情复杂的时间上就会延长,大概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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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第二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第二百八十条 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
前款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第二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第二百八十二条 小额诉讼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简化,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主文等内容。
第二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本解释没有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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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一审终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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