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有什么
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某年某月某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由公司总经理奇如海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公司下―步经营发展事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有关公司章程。
2:股东对所持有该公司股份表示一致同悥、会议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下―步经营发展事项。
盖章及签署:
某年某月某日
依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 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
2、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 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 会议决议状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 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会决议主持人是谁进行主持?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所谓不能履行职务,是指因生病、出差在外等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其无法履行职务的情形。所谓不履行职务,是指不存在无法履行职务的客观原因,但以其他理由或者根本就没有理由而不履行职务的情形。
如果是首次进行开股东会议决,则由出资额最高的股东进行主持股东会议决的相关内容。如果以及在选举了董事会之后召开股东大会,则由董事长进行召集和主持。如果董事长无法出席的话,则由副董事长代理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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