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监事会选举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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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监事会选举流程: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2、召开监事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3、召开股东大会,对选举的监事进行决议。4、召开新监事会进行选举监事负责人员。监事会负责人对公司和职工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职工监事会选举流程是什么?

一、职工监事会选举流程是什么?

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2、召开监事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专职监事会负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能够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3)具有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有相应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3、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选举的监事进行股东大会决议

4、召开新一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负责人。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负责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职工监事的条件

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三、职工监事职责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3.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要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董事会的形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在目前的公司法实践中,董事只能由自然人担任。

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

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职工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大规模的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职工监事顾名思义代表的就算职工的利益,对公司的董事以及董事会有监督权,职工监事对于公司和职工来说都起着很大的作用,所以对于其任职要的也很高,这样做不仅能够提高监事的能力,还是保证公司良好发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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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董事提名
1、非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董事会提名:由提名委员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经现任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2)股东提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现任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二)监事提名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1)监事会提名:由现任监事会提出监事候选人名单,经现任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监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2)股东提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现任董事会提出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遵《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根据《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
(三)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四)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1、《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不得超过三年。董事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董事会决议只有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无效;在内容违反公司章程以及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情况下,经认定后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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