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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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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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区别在于以下的几点:1、二者的权利性质不同;2、两个权利的获得方式不同;3、权利的限制程度不同;4、二者的存续时间不同;5、两种权利的救济方式不同。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区别有哪些

有以下的几点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

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也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其性质为拥有不动产所有权而延伸出的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是所有权的组成部分,不需要单独地进行公示,一旦拥有所有权,自然地拥有相邻关系。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有其独立的发生原因和权能,要进行独立的公示。

2、取得方式不同

相邻关系作为所有权的扩张,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当然地就被设定了相邻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地役权则是根据需役地人与供役地人自愿达成的约定而产生的,是地役权人通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而使自己的不动产获得更大的效益,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3、限制程度不同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利用关系的一种最小限度的调节,相邻权人只能在依社会一般观念所能容忍的最低合理限度内利用相邻不动产,超出这个合理限度,相邻不动产物权人有权拒绝或请求排除妨害,可见这种限制是双向的。例如,村子里甲乙两家相邻,只有一条路可走出村外时,甲乙必须给彼此提供便利。

地役权是当不动产物权人想超出合理限度利用或限制相邻不动产时,与相邻不动产物权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同,向其支付一定的对价,设立地役权时方可使用,可见地役权的限制是单向的。例如,村子里甲乙两家相邻,有数条路可以走出村子,乙若不想绕路要经过甲家土地时,需要获得甲的同意,支付对价才可。

4、有偿无偿、存续期间不同

相邻关系中,除非权利人行使权利给邻人造成损失,否则相邻权人行使权利是无偿的;相邻权人的权利义务存续期间是法定的,随着所有权的存续而存续,如果相邻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也不再受到该不动产上相邻关系的制约。

地役权的有偿或无偿则属于意思自治范畴,双方可在合同中自由约定。同时,地役权的存续期间,也可任由当事人约定,并且可以设定永久地役权。

5、是否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同

法律设立不动产相邻关系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相邻的两个或者多个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因行使权利而发生的冲突,维护不动产相邻各方利益的平衡。因此相邻权具有天然的对抗属性,不因不动产的流转而消灭。

地役权则应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只有办理了地役权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6、救济方式不同

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一般需要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

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侵害的请求之诉。

地役权和相邻权的区别是很多的。并且相邻权纠纷基本上是关于排水、采光等问题的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来处理。但是地役权是可以提升不动产的价值的,比如说出行的便利程度等,因而要求也会相应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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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役权与相邻权有什么区别
地役权和相邻权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
(1)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而设立的。
(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3)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也有不同。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调和不同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对他们的各自权利给与一定的限制,使得大家共同方便使用,这是为了达到使用的最低标准。
(4)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
(5)相邻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所有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的定义,对其内涵在此不作阐述。应予注意的是,上述两个概念在特定场合下出现选择适用的问题,即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内,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专有部分之间或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之间彼此邻近形成相邻关系时,业主应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还是相邻权来维护自身权益。一所有权 1.概念:所有权是指对于有体物的所有权.即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财产的权利,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涉. 2.特征: (1)所有权是绝对权.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3)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打个比方就是你家卧室以内的空间你有所有权,别人是不能对其有任何非法要求的。二相邻权概念: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利用不动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的扩张或限制的一种社会关系。也就是说,相邻各方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在他人不动产上的通行权、用水排水权、铺设管线权、通风采光权等派生出来的权利。打个比方说,你楼上的要用水,必须从你家厨房过一个水管,那你家楼上的邻居就有权在你家厨房铺自来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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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相邻关系?什么是相邻关系?
[律师回复] 1、生存权是第一权利的原则。 相邻一方对土地或建筑物的利用行为,必然会涉及到相邻他方的财产利益和生存利益,此时就可能会出现三种冲突:一是财产利益之间的相互冲突二是财产利益与生存利益之间的相互冲突三是生存利益之间的相互冲突。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冲突,其解决都必须考虑到相邻各方的生存权,因为生存权是人类的首要权力。因此无论相邻各方利用不动产时所产生的冲突是对财产亦或生命之威胁,都应予以重视和协调,以保障各方生存权之实现。 2、协作原则。 即要求相邻各方在处理相邻关系时,要互相协助,给与对方便利。一方行使权利需要他方协助时,他方不得拒绝,但一方应选择对他方最佳的方式。一方在获得利益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允许损人利己。 3、优势利益原则。 简单地说就是保护较大利益而牺牲较小的利益。在民法上判断“优势利益”的标准为公益与私益发生冲突时,公益通常为优势利益在私益上,人格利益较财产利益为优势利益在财产利益中,生存利益较财产利益为优势利益。在相邻关系中,相邻各方的财产利益和生存利益之间的冲突,即相邻一方利用其不动产满足其财产利益需求时,却对相邻他方的生存利益构成了威胁。 4、适用经验法则。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够推出的另一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在现实生活中,根据经验即可判定事实的,应该直接认定。 5、衡平原则。 相邻关系客体并不是不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权利义务具有双方性。在对一方的权利限制时也要防止另一方权利的扩张,掌握好“度”。 和谐社会理应是主体多元化、利益多元化、价值多元化的社会,其中利益多元化是主体和价值多元化的必然反映。因此和谐社会的核心要件应该是利益协调和安定有序。因此在相邻关系的处理中,应该以生存权理念为指导,以协作原则和“优势利益”原则为具体原则,充分体现制度设计的初衷,从而达到平衡相邻各方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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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与物业相邻关系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所谓通风、采光纠纷特指因相邻一方在修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时.未与相邻他方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保持适当的距离或限制相对适当的高度,以致影响了相邻他方的正常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纠纷。  一般而言,因一方建造房屋或其他设施未与相邻他方的房屋保持适当距离,而导致相邻他方室内空气不畅,或妨碍相邻他卉窗户的正常使用而无法通风的;因相邻一方的树枝延伸至他方窗前而妨碍他方室内空气流通的;因相邻一方长期存在的某些行为(如堆放垃圾等)而使相邻他方无常开启窗户,影响室内通风的等等,上述情形均属于可能构成对相邻他方通风权的侵犯。  因相邻一方的房屋或其他设施未与相邻他方保持适当的距离或限制适当的高度而妨碍相邻他方的室内采光;因相邻一方某些不适当的光源照射因素致使相邻他方采进过量光照的。均可能构成对相邻他方采光权的侵犯。对困相邻一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通常建筑行为,包括违章新建、扩建、改建或翻建房犀及其他设施等。引起的相邻通风采光纠纷通常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对于相邻一方经有关部门批准新建、扩建或改建、翻建房屋及其他设施。固超高、超长、超宽而影响相邻他方通风采光的,通常先由有关建设审批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需要指出的是,若相邻一方合法建房时,相邻他方未提出异议。房屋建成后又以影响其通风采光为由要求拆房的,原则上小于拆房,而应在不损害房屋正常使用价值的前提下,依据处理物业相邻关系纠纷的有关原则妥善解决。  一方影响相邻他方的通风权和采光权,通常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建筑物所有权与相邻权有什么区别,区别是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的定义,对其内涵在此不作阐述。应予注意的是,上述两个概念在特定场合下出现选择适用的问题,即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内,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专有部分之间或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之间彼此邻近形成相邻关系时,业主应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还是相邻权来维护自身权益。一所有权 1.概念:所有权是指对于有体物的所有权.即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财产的权利,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涉. 2.特征: (1)所有权是绝对权.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3)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打个比方就是你家卧室以内的空间你有所有权,别人是不能对其有任何非法要求的。二相邻权概念: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利用不动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的扩张或限制的一种社会关系。也就是说,相邻各方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在他人不动产上的通行权、用水排水权、铺设管线权、通风采光权等派生出来的权利。打个比方说,你楼上的要用水,必须从你家厨房过一个水管,那你家楼上的邻居就有权在你家厨房铺自来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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