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和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抗辩权和看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对抗的内容上面,是不一样的抗辩的对抗的内容主要是对方的权利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因为某些室友已经消失了。而抗辩权针对的是请求权的对抗权,表示的是债权人的债权权利仍然存在。
抗辩权和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1、对抗的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是自己依据抗辩权享有拒绝给付的权利。例如,在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的履行请求权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时均已产生,但是任何一方可以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对方未为履行之前,拒绝为相应的给付。

2、在是否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方面不同。诉讼中,事实抗辩无需当事人主张,法官可以主动援引。而抗辩权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法官不可主动援引。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证人的抗辩权则是指,主合同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时,保证人根据一定的抗辩事由所享有的反驳债权人请求,拒绝或延缓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权利。其实,保证人的抗辩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保证人享有的属于主债务的抗辩权,另一类是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即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抗辩和抗辩权,是民法上极为重要的概念。但是对这两个相关的概念的不同含义及其类型,学界的认识较为模糊。例如,在我国学者中,大多认为广义的抗辩权包括了抗辩的概念,即广义上的抗辩权包括狭义的抗辩权和诉讼上的抗辩。这是认识不符合抗辩权概念的历史发展的,颠倒了这二个概念之间的种属关系。

抗辩权包含在抗辩之中。抗辩权乃专指对抗他人请求权行使的权利。抗辩权具有永久性、无被侵害可能性、不可单独让与性、无相对义务观念性等四个特征。抗辩和抗辩权之间、抗辩和反诉及否认和反驳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看遍全鱼,看遍在当事人的主张方面是不一样的,在诉讼请求当中。看电视不需要当事人进行主张的,可以由法官来主动进行援引,而抗辩权是需要当事人自行进行主张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抗辩权和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3****6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7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80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无锡181****618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889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764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抗辩权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抗辩权包含在抗辩之中。抗辩权乃专指对抗他人请求权行使的权利。抗辩 权具有永久性、无被侵害可能性、不可单独让与性、无相对义务观念性等 四个特征。抗辩和抗辩权之间、抗辩和反诉及否认和反驳之间,都存在着 明显的区别。1、功能不同。2、是否主张不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抗辩,是抗击对方,提出辩解与说明。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25浏览 2025-02-01
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和联系?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驶。“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指后履行方在对方未履行或瑕疵履行时行使的对抗权;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方预期对方不能履行时采取的对抗策略。 在先履行抗辩权下,各方需承担各自负债责任,形成对等交换关系。 而在不安抗辩权中,尽管双方相互承担责任,但并未明确规定债务必须对等交换。
3浏览 2024-04-18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br/>一、抗辩和抗辩权的概念<br/>抗辩是一个程序法上的概念,其产生于罗马法的诉讼程序,并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为今天既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又可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外的对抗制度。民法学者讨论抗辩时,多是从实体的角度出发,将抗辩分为权利障碍的抗辩、权利毁灭的抗辩和抗辩权。[2]其实,抗辩的种类不止限于实体法上的抗辩,程序法上的抗辩亦不失为抗辩的类型。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对证据的效力提出异议,都是程序抗辩的手段。一般认为,程序法上的抗辩分为两种:<br/>其一是证据抗辩,即对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内容、证据的证明力等提出抗辩意见;<br/>其二是妨诉抗辩,即除证据抗辩之外的其他程序抗辩方式,诉讼或仲裁中的程序异议都是表现为防御手段的程序抗辩。诉讼或仲裁中的抗辩不全体现为程序抗辩,实体抗辩也被大量使用。就实体抗辩而言,<br/>其<br/>一,在针对诉争事实提出的异议成立的情况下,都足以影响请求权的内容并进而会影响请求权的实现,或者因诉请一方主张的事实不成立而导致请求权不存在,或者因该事实得不到法律的积极评价而导致请求权消灭,还有可能因该事实不完全成立而导致请求权内容发生变化;<br/>其<br/>二,还有一种实体抗辩,虽然会影响到请求权的实现,但却不会影响请求权的内容,这便是抗辩权。<br/>抗辩权是德国学者创造的概念,它是针对请求权的防御权,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谈起抗辩权。这说明抗辩权是一种被动的权利,且其行使总是后于请求权的行使。我国《担保法》给抗辩权下了很好的定义: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3]这一定义是针对债权请求权所下,在物权请求权场合,抗辩权也有适用的余地。与其他实体抗辩方式一样,抗辩权既可在诉讼或仲裁中使用,也可在诉讼或仲裁外被援引,只要在对方提出请求权主张时行使抗辩权,在抗辩权成立的情况下,就可实现阻却请求权实现的效果。<br/>二、抗辩与抗辩权的关系<br/>最初的抗辩仅局限于诉讼程序之中,是被告对抗原告诉权所使用的各种手段,这其中既有程序抗辩,也有实体抗辩。抗辩发展至今,已经突破了只能用于诉讼程序中的限制,被广泛地适用于诉讼程序之外。[4]在对方提出履行要求也即请求权主张时,抗辩权人即可直接援引实体抗辩予以对抗,不用等到诉讼或仲裁程序启动后再行主张。然而,由于程序抗辩专门用于对抗诉请,因此,程序抗辩专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诉讼或仲裁外没有适用的余地。抗辩是一种笼统的对抗权利概念,除抗辩权外,抗辩并不是一种的权利形态。<br/>抗辩权脱胎于抗辩,是抗辩中实体抗辩的一种类型。抗辩本不是一项的实体权利,而是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对抗手段,潘德克顿法学出于抽象思维的需要通过法技术创造了抗辩权,使其形成了实体权利的一种类型。<br/>抗辩权虽依赖于针对请求权的反作用力而得以发挥作用,但其具备自身特殊的成立要件。在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场合,需要时效期间经过;在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场合,《合同法》分别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在先诉抗辩权的场合,需要未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br/>抗辩权与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共同形成了民法上常见的四种具有不同作用力的权利类型。抗辩权的作用力在于对抗请求权的行使,在暂时性对抗场合,请求权的实现受到暂时抑制,在永久性对抗场合,请求权的实现永远受到抑制。抗辩权的行使虽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但这种变动不是绝对的,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后又放弃抗辩权的,法律关系还会恢复本来应有的状态;而形成权的行使对法律关系造成的变动是不可逆转的。<br/>抗辩权与其他抗辩的根本区别何在?抗辩权与程序抗辩十分容易区分,妨诉抗辩和证据抗辩是针对诉讼或仲裁程序而采取的程序性手段,其法律依据是以民事诉讼法为核心的程序法规则,抗辩权是实体权利,其针对的是实体请求权。对于其他实体抗辩而言,在权利障碍抗辩的场合,往往通过主张合同无效、合同不成立、无法律关系等来说明请求权自始不发生;在权利毁灭抗辩的场合,往往通过行使撤销权或者主张民事法律行为已被撤销、请求权已获满足等来消灭请求权或者说明请求权已消灭。<br/>抗辩权则以妨碍请求权的实现为己任。对于除斥期间届满的撤销权的抗辩,当属权利毁灭抗辩,因为该抗辩不是针对请求权进行,而且其行使的功能在于说明曾经存在的权利已消灭。存有疑惑的是,针对存在于履行期未届至的债务之上的请求权而为的抗辩是不是抗辩权?债务履行期未届至,即使不为抗辩,裁判机构也不能径行裁判对请求权予以支持,而应保护债务人的期限利益,显然该种抗辩属于不需主张的抗辩。一般认为,是否需要主张乃抗辩权与其他实体抗辩的区别。抗辩权是需要主张的实体抗辩,在不主张的情况下,不会发生效力;其他实体抗辩,则为无需主张的抗辩,即使不主张,也能发生与主张该抗辩相同的效果。<br/>抗辩发展至今,已经突破了只能用于诉讼程序中的限制,被广泛地适用于诉讼程序之外。
460浏览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驶。“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抗辩权和否认权如何区别
抗辩权与否认权的区别是: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之功能则在于否认对方的请求权。2.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36浏览 2025-01-21
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指后履行方在对方未履行或瑕疵履行时行使的对抗权;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方预期对方不能履行时采取的对抗策略。在先履行抗辩权下,各方需承担各自负债责任,形成对等交换关系。而在不安抗辩权中,尽管双方相互承担责任,但并未明确规定债务必须对等交换。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抗辩权和否认权要如何区别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碍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的功能则在于否认对方的请求权。2.概念不同。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否认权是指为了满足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实施的有损债权人一般利益的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
6浏览 2025-01-07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1、时间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不安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2、主张权利的条件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债务或者未适当履行期债务时主张。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方须有先履行之义务,且后履行方有财产恶化等情形时方可主张。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抗辩权和否认权要怎么区别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破产法上的否认权,是指为了满足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实施的有损债权人一般利益的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二者功能不同,范围不同。
3浏览 2025-01-27
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票据抗辩可分为两种:<br/>(1)对物抗辩。这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这一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br/>①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由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进行票据行为;票据上有禁止记载的事项(如付款附有条件,记载到期不合法);背书不连续;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如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等。<br/>②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如票据未到期、付款地不符等。<br/>③票据载明的权利已消灭或已失效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债权因付款、抵销、提存、免除、除权判决、时效届满而消灭等。<br/>④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如应作成拒绝证书而未作等。<br/>⑤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br/>(2)对人抗辩。这是指票据债务人对抗特定债权人的抗辩。这一抗辩多与票据的基础关系有关。例如,甲签发一张票据给乙而购买商品,甲就可以乙未交货,不具有对价为由向乙主张抗辩。为此,《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亦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在理解这一规定时,应注意的是:票据债务人只能对基础关系中的直接相对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进行抗辩,该基础关系必须是该票据赖以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其他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该票据已被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转让给第三人,而该第三人属善意、已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则票据债务人不能对其进行抗辩。
32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抗辩权和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77****700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52****627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978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