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内。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公司必须在新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为员工缴存办理社保,否则就是不合规的,也就是新员工入职购买社保的时间期限为30天。
根据这一规定,结合社保局一般是在15号前可以操作社保系统的特性,因此基本上所有公司关于新员工入职缴存社保的界限定在了15号,也就是当月15号以前入职的人员当月缴纳社保,当月15号以后入职的人员在次月开始缴纳社保。
以15号为界缴纳社保,这一规定基本上是所有公司的惯常操作方法,那么对于这一规定,我认为作为员工是非常有必要知道,这是属于自己的切身福利,懂得了这个,一旦辞职跳槽,就能完美的保证社保不被中断。
不过在我们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不可能完完全全的符合15号和30天内必须购买社保的情况。
比如一个员工当月4号入职,按要求应该是在当月15号前为其购买社保,但是因为其前公司已经将其当月的社保予以缴纳了,这样新公司也只能是下个月开始缴纳社保,在这样的情形下,就会出现不是在30天内缴纳社保的个例,但这对公司来说是没有责任和风险的,不属于公司的过失。
最后,还是呼吁所有人在离职跳槽时,及时关注自己的社保缴存接续时间,同时也要知道,入职一个公司,公司需要30天内缴纳社保,知道了这些,避免因可以调整的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缴纳社保,这是自己的损失。
实际工作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1、入职时间在当地社会保险增员业务办理时间之后,导致当月无法办理。可以次月补办业务。
2、员工离职单位,有保险欠缴情况,导致离职当月不能及时减员。对于欠缴保险严重的单位,完成补缴的情况很复杂,有的几个月即可完成,有的几年也无法完成。这种情况,在同一个统筹地区的用人单位,无法办理增员业务,也就不能为入职员工参保。需要与社保请示,如何解决问题。
在遇到换工作单位等情况时,作为劳动者要及时通过网络端或电话等方式查询自己的社保状态,是否出现断缴和漏交等问题。用人单位也要及时地区位员工交社保,这是义务,也是规避法律风险的必要。随着社保制度越来越健全,劳动者的社保权利也得到越来越多的保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