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特点主要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6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99人
专家导读 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是原告是不特定的群体,一般跟案件并无直接利害关系,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较广,在民事、行政或刑事犯罪活动中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和协助。
{ArticleTitle}

一、公益诉讼特点主要有哪些?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

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对公益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公益诉讼

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三、对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初步证明材料;

(三)人民检察院已经履行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可以提出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讼权利义务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原告诉讼权利义务的规定。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是被诉实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提出反诉请求的,不予受理。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适用人民陪审制。

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

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辩论终结前申请撤诉,或者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申请撤诉的,应予准许。

第十条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裁定,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或者其他当事人依法申请再审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分别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

综上所述,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还是比较明显的,像是污染环境这种行为,侵犯到的肯定是不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民众都有可能会因为环境污染从而导致身体健康受损,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就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益诉讼特点主要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3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8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管辖·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78****34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13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24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公益诉讼特点是什么?
民事公益诉讼特点是投诉是作为提起公益,诉讼必须要有的前提,其次就是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是固定的,并不是任何人都是可以提出诉讼的,检察机关还有就是相关的组织是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事诉讼主体特点
10w+浏览2024-11-13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适用特点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适用特点包括立案范围的公益受损性、诉讼人的唯一性、诉前公告的非必要性、诉讼请求的具体化以及起诉方式的灵活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近代新出现的一种诉讼方式,预警人们开始对公共环境和公共社会的爱护,促进生态和社会和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简述:当事人主义诉讼的特点
[律师回复] 当前进行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从根本上讲,就是将中国以职权主义为主的民事诉讼模样转变为当事人主义为主的民事诉讼模式。作为当事人主义的核心和基调是处分权主义和辩论主义。当事人主义主要体现为: 第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和继续依赖于当事人,法院或者法官不能依职权启动和推进民事诉讼程序。 第二,法院裁判所依靠的证据只能来源于当事人,法院或法官不能在当事人指明的范围之外,主动收集证据。 根据当事人主义的要求,财产保全程序的启动者和推进者是而且也只应该是案件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同时在此过程中应保持一种相应的超然的态度,不应越俎代庖。 1、财产保全只能应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启动应当取消《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一款规定中的“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部分。对于是否要提起财产保全,是当事人自己的处分权。他可以在对案件事实权横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的选择。同时,他应当对于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对因为错误的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带来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或者法官作为诉争案件的裁判者,他是公平的象征,是程序性正义的实现者。这就要求法院在诉讼中尽可能地超然于诉争案件之外。他不能也不应该既踢球又当裁判,这违反了基本的程序合理性的要求。同时,由法院依职权提起财产保全又使法院承担了不应由其承担的任务,必然降低了其自身的工作效率。最后,由法院启动财产保全,由产生由法院对它不当地洞财产保全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问题,即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可见,取消法院依职权启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规定,既是民事诉讼程序自身价值的要求,由可以提高诉讼的效率,还可以避免法院作为国家赔偿中的被告赔偿中的被告的尴尬局面。 2、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供了担保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争议财产实行保全。即在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时,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符合适用的形式条件时,应当而不是“可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这样规定,第一,是对当事人的处分权的充分肯定。当事人自由选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法院,应当充分地尊重这种自由选择权。第二,因为当事人已提供了担保,所以就已不存在使被申请人所受损失无法赔偿问题。 第三,有利于法院迅速地消除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维护将来的生效判决的权威性,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330浏览
特殊诉讼时效的主要特点
10w+浏览2024-11-19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适用特点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适用特点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件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指被诉行为侵害了或危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般并不直接损害原告私人的利益。在单纯私人利益直接受损害的情形下,只需诉诸传统的行政诉讼手段即可处理,个人作为自身利益的最大维护者,理应且非常自觉地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在行政公益诉讼的场合,原告申诉的基础并不在于自己的某种利益受到侵害或胁迫,而在于希望保护因私人或政府机关的违法行为而受损的公众或一部分公众的利益。在此情形下,起诉资格的实质问题是申请人是否能表明一些实质性的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而不在于是否涉及他的个人权利或利益。这也从一侧面反映了同唯有法律上有直接利害,才有资格提起诉讼的传统诉讼制度相比,行政公益诉讼放宽了原告起诉资格的限制,而使越来越多的公民个人或其它组织通过司法力量维护社会公共权益的渠道愈加畅通。<br/>(二)行政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亦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这种预防功能尤为明显且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旦遭受破坏就难以恢复原状,所以法律有必要在违法行政行为侵害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br/>(三)行政公益诉讼的判决未必仅限于诉讼当事人,其效力具有明显的扩张性。在行政公益诉讼中,通常会有不特定的多数人依法享有原告资格,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能其中的某个人或某些人,在此情况下,法院判决的效力并不只仅仅局限于诉讼当事人,而是遍及所有享有原告资格的人。
411浏览
民事诉讼的主要特点
10w+浏览2024-10-20
行政诉讼法主要特点
10w+浏览2024-11-05
请问消费者权益诉讼的特点
10w+浏览2023-09-08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公益诉讼特点主要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34****367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7****775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616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