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和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拆迁和征收规定是征收土地需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并需要发放相关的补偿的费用,包括有土地的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和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这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所作出的规定。
拆迁和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一、拆迁和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拆迁和征收规定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土地管理法》第47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不管是对于土地进行征收,还是对于房屋进行拆迁,那么肯定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比如说《土地管理法》第31条就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有耕地补偿制度,这一点就非常的重要。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拆迁和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1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补偿标准·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协议拆迁和征收拆迁哪个好
征收协议好。征收拆迁是国家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土地,会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协议拆迁是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适宜,具有一定的风险。关于协议拆迁和征收拆迁哪个好的问题,下文会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和征收哪个好
关于拆迁和征收哪个补偿多的问题:1、拆迁的补偿要多。2、征收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3、拆迁的补偿的费用是由开发商发放的,开发商的补偿费用要高于征收的费用。
3浏览 2024-10-12
征地拆迁的征迁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 (五)房屋、土地租赁; ???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429浏览
拆迁征地程序
10w+浏览2024-11-29
协议拆迁和征收拆迁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协议拆迁和征收拆迁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收和拆迁的区别
征收与拆迁在概念、执行主体、法律程序、适用范围、对象物及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征收指政府因公共利益,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补偿原权益人;拆迁则为实现城市规划及旧改,政府拆除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并补偿原房屋权益人。执行主体分别为国土资源与住房建设部门,法律程序与对象物也不同。最终,征收导致土地所有权丧失,拆迁则涉及房屋所有权消灭及房产调整或交换。
39浏览 2024-09-13
2020征地拆迁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征地拆迁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br/>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br/>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br/>暂停办理事项包括:<br/>??<br/>(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br/>??<br/>(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br/>??<br/>(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br/>??<br/>(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br/>??<br/>(五)房屋、土地租赁;<br/>???<br/>(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br/>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br/>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br/>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br/>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br/>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br/>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br/>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br/>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br/>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br/>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br/>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br/>协议内容:<br/>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br/>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br/>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br/>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br/>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br/>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br/>裁决可复议、诉讼。<br/>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br/>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r/>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r/>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r/>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br/>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br/>九、拆迁结案<br/>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417浏览
征地拆迁程序
10w+浏览2024-10-24
征收拆迁房屋的程序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征收拆迁房屋的程序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协议拆迁和征收拆迁的区别
协议拆迁和征收拆迁的区别是:1.协议拆迁签订的是民商事合同,以盈利开发为目的由商业人员主导,依据平等自由的原则协商制订补偿;2.公益拆迁签订的是行政合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据法律规定制订补偿。
22浏览 2024-09-17
征地拆迁公告期限和程序
10w+浏览2023-09-25
动迁征收和拆迁征收的区别是什么?
1、含义不同:拆迁比动迁含义广,拆迁包括拆迁规划、拆迁管理、动迁、安置补偿等。2、包括的范围不同:动迁仅仅是拆迁工作的一个部分,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到被拆迁人那里动员搬迁。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和征收哪个更好
关于拆迁和征收哪个补偿多的问题:1、拆迁的补偿要多。2、征收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3、拆迁的补偿的费用是由开发商发放的,开发商的补偿费用要高于征收的费用。
42浏览 2024-09-12
征地拆迁的具体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 (五)房屋、土地租赁; ???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345浏览
征地拆迁审计方法和程序
10w+浏览2024-11-08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征地程序和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
农村征地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3、征地审查。4、征地审核与批复。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六、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八、补偿安置的实施。九、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和征收哪个补偿多
关于拆迁和征收哪个补偿多的问题:1、拆迁的补偿要多。2、征收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3、拆迁的补偿的费用是由开发商发放的,开发商的补偿费用要高于征收的费用。
30浏览 2024-10-13
农村征地拆迁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五)房屋、土地租赁;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443浏览
征地拆迁拆除程序
10w+浏览2024-11-2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拆迁和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34****786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77****780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524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