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解释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0
浏览10w+
陈文元律师
陈文元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1人
专家导读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解释内容有,只要造成他人轻伤或者是重伤的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如果是造成严重的残疾或者是三人以上重伤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为特别严重的危害。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解释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 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 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 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 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 从重处罚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应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具体情形可分别承担如下刑事责任: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有毒有害的食品是属于国家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如果没有按食品的管理法进行处理,那么当事人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所存在的责任还会加重,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是进行办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5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4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能不能假释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能不能假释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生产,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离不开有毒非食品原料的解释
[律师回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市场泛滥有着直接关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链条长、环节多,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就必须关口前移、深挖源头。为此,《解释》第11条分三款对这类食品犯罪的上游犯罪亦即生产、销售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非食品原料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理解本条规定时需要注意,“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物质,也包括允许经营但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物质。前者如莱克多巴胺,除作为“瘦肉精”外无其他用途, 2020年明确被列入《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20年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后者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涂料、板材、纸张等,苏丹红作为化工染色剂广泛用于工业溶剂、油、蜡、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等增光,但均明确禁止用于食品生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生产有毒食品离不开食品原料,《解释》
[律师回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市场泛滥有着直接关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链条长、环节多,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就必须关口前移、深挖源头。为此,《解释》第11条分三款对这类食品犯罪的上游犯罪亦即生产、销售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非食品原料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理解本条规定时需要注意,“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物质,也包括允许经营但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物质。前者如莱克多巴胺,除作为“瘦肉精”外无其他用途, 2020年明确被列入《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20年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后者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涂料、板材、纸张等,苏丹红作为化工染色剂广泛用于工业溶剂、油、蜡、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等增光,但均明确禁止用于食品生产。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离不开有毒非食品原料,《解释
[律师回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市场泛滥有着直接关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链条长、环节多,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就必须关口前移、深挖源头。为此,《解释》第11条分三款对这类食品犯罪的上游犯罪亦即生产、销售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非食品原料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理解本条规定时需要注意,“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物质,也包括允许经营但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物质。前者如莱克多巴胺,除作为“瘦肉精”外无其他用途, 2020年明确被列入《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20年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后者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涂料、板材、纸张等,苏丹红作为化工染色剂广泛用于工业溶剂、油、蜡、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等增光,但均明确禁止用于食品生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司法解释有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食品生产商不按国家食品安全生产标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例如工业酒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造成食用者身体损害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销售有毒食品罪构成要素
[律师回复] 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无疑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因而,这种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
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无任何营养价值,根本不能食用,对人体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肌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用不能饮用的污水兑制酱油、用石灰掺进牛奶中,等等。本罪主要表现为两种行为:一是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如果掺入有害物属于食品原料,如防腐剂等,不构成本罪,如果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可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至于非食品原料是否有毒、有害,要经过有关机关鉴定确定。二是行为人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销售。即行为人虽未实施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但他明知是有毒、有害食品仍予以销售。认定这种行为,要注意查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
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故意内容为行为人明知其掺入食品中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其销售的是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且其行为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却对此危害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并非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对其结果作为犯罪目的积极追求,则构成其他性质的罪。因此,在认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时,要注意查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如在云南会泽特大销售有毒假酒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刘某、李某分别批量购进甲醇兑制的散装白酒,在得到村镇干部此酒有毒,已毒死了人,要封存.不准再卖的通知,无视政府禁令,继续出售,均造成了严重后果。三被告人均以销售有毒食品罪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本罪的犯罪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但犯罪目的不是本罪的必要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释是: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设定的。如果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销售有毒食品罪中包括的主要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销售有毒食品罪中包括的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离不开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解释》是能怎么惩罚非法生产、提供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这类源头性犯罪的
[律师回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市场泛滥有着直接关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链条长、环节多,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就必须关口前移、深挖源头。为此,《解释》第11条分三款对这类食品犯罪的上游犯罪亦即生产、销售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非食品原料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理解本条规定时需要注意,“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物质,也包括允许经营但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物质。前者如莱克多巴胺,除作为“瘦肉精”外无其他用途, 2020年明确被列入《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20年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后者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涂料、板材、纸张等,苏丹红作为化工染色剂广泛用于工业溶剂、油、蜡、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等增光,但均明确禁止用于食品生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离不开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解释》是能怎么惩罚非法生产、提供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这类源头性犯罪的
[律师回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市场泛滥有着直接关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链条长、环节多,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就必须关口前移、深挖源头。为此,《解释》第11条分三款对这类食品犯罪的上游犯罪亦即生产、销售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非食品原料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理解本条规定时需要注意,“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物质,也包括允许经营但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物质。前者如莱克多巴胺,除作为“瘦肉精”外无其他用途, 2020年明确被列入《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20年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后者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涂料、板材、纸张等,苏丹红作为化工染色剂广泛用于工业溶剂、油、蜡、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等增光,但均明确禁止用于食品生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销售有毒食品罪如何判?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销售有毒食品罪如何判?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解释内容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