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的含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认罪认罚的含义是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这里的愿意接受处罚不仅限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包括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退赃退赔,积极赔偿给被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办案机关会综合考量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态度。
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的含义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的含义是什么?

认罪认罚是指愿意接受处罚,包括接受刑罚处罚、主动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同被害人和解、预交财产刑保证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

第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第三条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确保司法公正。

第四条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依照法律规定提出量刑建议,准确裁量刑罚,确保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坚持证据裁判,依照法律规定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

二、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辩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如果犯罪嫌疑人口头上认罪认罚,但实际上对被害人没有任何悔意,甚至背地里通过其他各种违法方式转移赃款,存在这种情况的,不可以被认定成认罪认罚量刑的时候也不会从轻处理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的含义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4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1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处罚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合同中的默认的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中的默认的含义问题解答如下, <br/>一、合同默认的意思是什么<br/>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成承诺。<br/>《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r/>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br/>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br/>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br/>(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r/>(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br/>二、合同中的默认产生什么效力<br/>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默认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br/>(1)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非要约人及时告之受要约人承诺已过期,否则承诺是有效的。<br/>(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br/>(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br/>(4)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间对标的物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默认。<br/>(5)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br/>(6)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br/>三、合同生效的要件<br/>(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br/>(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br/>(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br/>(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br/>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45浏览
工伤认定中的暴力含义
10w+浏览2024-11-07
商标认证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br/>1,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br/>2,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br/>1,ISO1400<br/>1,OTS-100,国家免检(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br/>3,补充:认证标志是质量认证机构准许经其认证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在产品的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其产品上或者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国家监督产品质量的一项法律制度,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经认证合格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br/>(一)未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商品,经营者在商品上或其包装上伪造认证标志;<br/>(二)经营者未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br/>(三)经营者虽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但经认证不合格却擅自使用认证标志;<br/>(四)其他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名优标志是经国际或者国内有关机构或社会组织评定为名优产品而发给经营者的一种质量荣誉标志。<br/>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br/>(一)未经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伪造名优标志在商品上使用;<br/>(二)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但经营者未参加评比,却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br/>(三)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参加了评比,但未被评比为名优产品;<br/>(四)被取消名优产品称号的产品,经营者继续使用名优标志;<br/>(五)级别低的名优产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级别高的名优标志;<br/>(六)其他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行为。除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外,还有其他一些表示产品质量或荣誉的标志。《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当经营者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最终将适用《产品质量法》定性处罚。
420浏览
追认在法律中的含义是什么
10w+浏览2024-07-24
合同中的默认的含义是什么
10w+浏览2024-02-28
因公殉职的含义与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公殉职”是在履行职务时牺牲、死亡。包括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简单说是指履行职务时死亡。因公殉职包含的范围则相对广泛,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如在出差途中发生车祸死亡。<br/>二、因公殉职的相关政策对因公牺牲的人员家属的抚恤,按照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而因公殉职的抚恤,则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伤死亡政策执行,具体是人事部、财政部人薪发[1994]48号《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其中关于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规定如下: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另外,可获得因公牺牲的抚恤金、丧葬费等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具体数额可请当地律师计算。因公殉职应该按照国家公务员的工亡待遇,以及家庭具体情况而定。另外,可以向交通事故对方责任人请求请求依法赔偿,即如果诉讼得当可以得到双项赔偿。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br/>(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如果认定为工伤,还应当领到供养家属抚恤金。你还可到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查询本地区的工伤保险规定。
2.5k浏览
犯罪中止含义
10w+浏览2024-03-04
商标认证的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 2,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 1,ISO1400 1,OTS-100,国家免检(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 3,补充:认证标志是质量认证机构准许经其认证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在产品的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其产品上或者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国家监督产品质量的一项法律制度,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经认证合格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 (一)未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商品,经营者在商品上或其包装上伪造认证标志; (二)经营者未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 (三)经营者虽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但经认证不合格却擅自使用认证标志; (四)其他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名优标志是经国际或者国内有关机构或社会组织评定为名优产品而发给经营者的一种质量荣誉标志。 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 (一)未经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伪造名优标志在商品上使用; (二)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但经营者未参加评比,却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 (三)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参加了评比,但未被评比为名优产品; (四)被取消名优产品称号的产品,经营者继续使用名优标志; (五)级别低的名优产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级别高的名优标志; (六)其他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行为。除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外,还有其他一些表示产品质量或荣誉的标志。《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当经营者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最终将适用《产品质量法》定性处罚。
443浏览
犯罪中止的含义
10w+浏览2024-06-09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的含义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77****799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78****607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873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