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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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武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法定条件是,家庭成员具有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没有住房或者有房子,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家庭收入符合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
武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武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具体办法由市房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二年度人均可支配牧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二、在武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规定有哪些?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身份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二条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具体审核程序如下:

(一)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有工作的在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

(二)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该意见,连同符合低收入标准家庭的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区房管部门。

(三)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区民政部门转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孩意见.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发给《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并报市房管部门备案,由市房管部门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长期公布。

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区房管部门经审核,认为申请家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

持有《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的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在武汉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条件,申请家庭需要向街道办提供住房情况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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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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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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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申请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
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不仅仅是可以申请的,我们还可以用这类房子进行贷款申请的。据有关规定显示,武汉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当然,这两种贷款方式会有所差别。如果申请商业贷款的话,武汉经济适用房的首付一般为30%,最多不超过50%,具体贷款额度,银行会根据贷款者的偿还能力等方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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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武汉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武汉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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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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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武汉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武汉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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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武汉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2020武汉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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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申请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
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不仅仅是可以申请的,我们还可以用这类房子进行贷款申请的。据有关规定显示,武汉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当然,这两种贷款方式会有所差别。如果申请商业贷款的话,武汉经济适用房的首付一般为30%,最多不超过50%,具体贷款额度,银行会根据贷款者的偿还能力等方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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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劳动合同规定经济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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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申请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
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不仅仅是可以申请的,我们还可以用这类房子进行贷款申请的。据有关规定显示,武汉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当然,这两种贷款方式会有所差别。如果申请商业贷款的话,武汉经济适用房的首付一般为30%,最多不超过50%,具体贷款额度,银行会根据贷款者的偿还能力等方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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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武汉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2020武汉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20武汉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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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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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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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如何区分
一类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出售,二类经济适用房拿到房本即可上市出售。一类和二类经济适用房都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税,且计算方式相同,都是根据是否首套购房、房屋面积、网签价以及是否满五唯一等因素确定。最明显的不同之处是一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二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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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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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谁知道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申请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
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不仅仅是可以申请的,我们还可以用这类房子进行贷款申请的。据有关规定显示,武汉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当然,这两种贷款方式会有所差别。如果申请商业贷款的话,武汉经济适用房的首付一般为30%,最多不超过50%,具体贷款额度,银行会根据贷款者的偿还能力等方面来确定。
我现在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我不知道在哪里申请,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武汉经济适用房平台有哪些?
[律师回复]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试行办法》第十四条原则规定了购房准入条件,包括家庭成员关系、户籍年限、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和财产、申请前住房转让限制等;家庭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同时符合前述其他准入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这个准入条件,不是从市民的荣誉地位、职业职务身份等特殊适用性来设定取向,而是从全体市民的普遍适用性出发,将特殊性结合到普遍性之中来设定取向,目的是保证社会资源公平合理地分配。因此,具体的准入标准,也必须按照这个取向来细化设置,不能根据某些群体的特殊要求而随意开口子。 在去年底《试行办法》的公示活动中,市房管局以政策问答形式公布了初步拟订的准入条件具体标准: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7年以上,并且在申请区(县)5年以上;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
(4)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前5年内未发生过交易住房行为。此外,年龄在30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士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单独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在即将开展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中,我们将对申请对象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结合房源供应情况,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按照先紧后松原则,制订具体的准入标准。 所以,除了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外,在年限(7年以上)、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人均财产、5年内未发生过交易住房行为等方面都要符合条件才行。 最近,在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人均财产方面的审核条件又有所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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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转户口的流程
现在有很多外地户口想转到武汉本地,很多湖北省内大学生都在武汉上学,在武汉本地考驾照,考公务员所需的资料证明,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会更加简便。据此,大多数人想咨询武汉转户口的流程,以下是所需资料及相关流程,和小编一起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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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谁知道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申请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
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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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是武汉本地人,父亲和母亲都常年有病,之前一直享受城市低保。2012年的时候武汉开始搞经济适用房,我们家申请获得批准了。现在我们家想把这个指标卖了,换了钱来给父母看病。想问下武汉经济适用房过户政策是怎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武汉经济适用房过户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
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
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
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二、 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1、 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 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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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经济适用房 > 武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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