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违约金可以付利息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7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合同上的违约金不一定要支付利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不支付违约金和违约金利息,因为违约金是对方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不履行。约定在支付违约金利息前按时支付违约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合同上违约金可以付利息吗

一、合同上违约金可以付利息吗

对于合同上违约金的利息分两种情况:

1、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不会既支付违约金,又支付违约金利息的,因为违约金就是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没有依约定按时支付违约金,才应该支付违约金的利息。

2、如果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而是要对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这是可以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什么是违约金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违约金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它主要是在订立合同时作为合同的手段之一规定在合同中,也不排除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对违约金进行专门的或补充的约定。

2、违约金是违约时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对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数额的一种约定。

3、违约金是对承担责任的一种约定。

在我国违约金的性质具有多重属性:它具有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性质,同时具有担保属性,为了使违约金的性质整体发挥功能,国家应当对违约金进行适当干预。这是本条司法解释出台的历史背景。

这里特别提到违约金的法律属性,是要弄清在法院审理时可以对违约金的支持程度。还有,如果想在合同中加大对违约的惩罚力度,制裁违约,想适用惩罚性违约金时,就特别注明,“本违约金的约定,是经双方慎重磋商,用以严惩不诚信的违约方的,属惩罚性违约金,故不适用调整条款。”这样法官就会支持特别约定条款。没有特别约定的,则一般适用补偿性违约金处理原则,即以补偿损失为适当。

在支付了违约金时,违约金时没有利息的。而在对方没有按时支付违约金,则是要支付违约金的利息的。具体的情况需要结合自身案件的情况来讨论。

如今,人会通过签订合同来建立债权人债务关系。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都会在起草合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有违规行为,那么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还款,可能需要支付利息,利息比例也协商确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上违约金可以付利息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4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款合同上违约付高利息合理吗
违约付高利息合理与否需要看签订人是否认可该项条款。如果不认可的话,则该合同也不会生效。合同违约所产生的费用一般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合同当中没有违约金的具体规定,一般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来确定违约金的金额。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款合同上违约付高利息合理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借款合同上违约付高利息合理吗,一般来说合同违约几年失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上没约定利息还要支付利息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上没约定利息还要支付利息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生意人,和买方签订了合约,但是送货路上车出了故障,导致逾期,违约了,请问违约金的利息要支付多少
[律师回复] 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对逾期付款有约定的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约定了赔偿损失的具体方法,则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份高于所造成的损失的,经违约人要求裁判机关可以依法酌减。 如果合同当事人对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予明确约定的,违约人依法仍应承担法定孳息。 本文主要针对司法实践中合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予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如何确定逾期付款责任,进行综合分析,以求明晰条理。
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性质与计算标准;
(一)、赔偿损失: 其
一:合同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的目标是达到如同合同完全履行的结果。付款义务人于约定付款时间负有支付义务,如按时付款,权利人可将取得的现金存入银行取得利息;但因付款义务人未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而使其无法存款取得利息。依此性质,逾期付款的应当支付的利息以银行当期存款利率计算。 司法实践中:常有以此为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判例出现,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却未出现。 其
二:如付款义务人迟延履行付款义务,将致权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取得款项,造成资金缺口,权利人通常通过贷款来弥补资金缺口。依此性质,逾期付款的应当支付的利息以银行当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以上两者存在明显的不当之处,均不足实现填补资金缺口损害之功能,因为与商业银行贷款办理谈判、审核、担保均需费用支出。 如以填补资金缺口支出为赔偿损失范围,此证明责任无疑应由权利人负担,但实际上损失颇难证明,不利于权利人的保护。
(二)违约金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见:违约金(包括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以当事人约定为必要。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规定:“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综上:目前,我国司法解释中对逾期付款利息多以银行贷款利率和逾期贷款利率为标准。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迟延给付适用前者;商品房买卖价款迟延给付等适用后者。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
(一)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起点: 逾期付款利息支付期间的起点:
(1)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在宽展期内仍未履行的,自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 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23条规定: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终点
(1)应当到当事人最终履行付款义务之日。
(2)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
(3)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仍未履行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一些其他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的逾期付款利息也作了零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是学习金融专业的,但是现在有个问题不明白,想知道孳息违约金的利息需要支付多少,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对逾期付款有约定的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约定了赔偿损失的具体方法,则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份高于所造成的损失的,经违约人要求裁判机关可以依法酌减。 如果合同当事人对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予明确约定的,违约人依法仍应承担法定孳息。 本文主要针对司法实践中合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予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如何确定逾期付款责任,进行综合分析,以求明晰条理。
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性质与计算标准;
(一)、赔偿损失: 其
一:合同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的目标是达到如同合同完全履行的结果。付款义务人于约定付款时间负有支付义务,如按时付款,权利人可将取得的现金存入银行取得利息;但因付款义务人未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而使其无法存款取得利息。依此性质,逾期付款的应当支付的利息以银行当期存款利率计算。 司法实践中:常有以此为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判例出现,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却未出现。 其
二:如付款义务人迟延履行付款义务,将致权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取得款项,造成资金缺口,权利人通常通过贷款来弥补资金缺口。依此性质,逾期付款的应当支付的利息以银行当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以上两者存在明显的不当之处,均不足实现填补资金缺口损害之功能,因为与商业银行贷款办理谈判、审核、担保均需费用支出。 如以填补资金缺口支出为赔偿损失范围,此证明责任无疑应由权利人负担,但实际上损失颇难证明,不利于权利人的保护。
(二)违约金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见:违约金(包括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以当事人约定为必要。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规定:“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综上:目前,我国司法解释中对逾期付款利息多以银行贷款利率和逾期贷款利率为标准。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迟延给付适用前者;商品房买卖价款迟延给付等适用后者。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
(一)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起点: 逾期付款利息支付期间的起点:
(1)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在宽展期内仍未履行的,自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 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23条规定: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终点
(1)应当到当事人最终履行付款义务之日。
(2)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
(3)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仍未履行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一些其他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的逾期付款利息也作了零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判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中,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肖先生问: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因为经营需要,经我朋友介绍打算向我借20万元现金使用。我们双方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再约定一定的违约金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享有各自的权利。
具体来说,作为出借方,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借款方提供约定金额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相应利息以及借期届满时全额收回本金的权利。作为借款方,有依约定用途合法使用借款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依约履行支付利息以及到期足额归还本金的义务。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可以进行约定。
因此,民间借贷中,完全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但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的规定:“借贷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违约金要支付利息吗?
合同违约金不一定要支付利息,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不会既支付违约金,又支付违约金利息的,因为违约金就是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没有依约定按时支付违约金,才应该支付违约金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延迟交房违约金利息如何约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索要违约金,那么延迟交房违约金利息怎么约定?
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违约金应该怎么付?
1、延期交房,通常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此种情形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2、购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通常有两种,按日计算利息损失,或者直接固定违约金的数额。这个违约费用,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在你你交付尾款时一并扣除,这是可以的,毕竟开发商违约在前,必须要支付违约金。若开发商不同意,那你就明确告诉开发商,尾款我是会支付的,但是你延期交付必须支付我违约金,具体多少可以按照合同执行。若开发商不配合,那你也不用配合他,可以暂时不收房,你什么时候付我违约金,我什么时候来收房。
一般买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
1、一般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金,按每日2%—5%计算,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违约金的额度,这个是一般性的操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请求增加赔付额。
逾期交房违约金利息如何约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逾期违约金利息如何约定
违约金是用以补偿受害方因合同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照法定处理的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包括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等)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即: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一般情况下,对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是需要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评定来确定的。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有哪些情况?
1、解除合同退房的违约金
如果业主已经决定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退房的话,那么购房者主要损失的是按揭贷款的利息,那么作为开发商应该承担因为违约而要付出的代价,需要给购房者支付按揭贷款利息损失。
2、逾期交房而不解除合同
虽然开发商逾期交房了,但是业主不希望解除合同的话,只希望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业主违约金的话,法律规定开发商需要根据购房合同中签订的违约金对业主进行赔偿。
如果业主的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比例,那么一旦开发商逾期交房了,开发商应该按照当时的银行利率进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上未约定利息是否还用支付利息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上未约定利息是否还用支付利息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违约金的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违约金的利息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效后十日,有的判决到实际给付之日。各种作法都能说出一定的道理。我们认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计算。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出借人虽然大多是银行,但也属企业性质,是的法人,都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处分的权利。与此同时,出于各种不同的考虑,在判决时除应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权利外,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即不应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其不合法的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请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如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计收利息的,计算至日至的可按其请求判决;
4、贷款方请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应判决至判决确定之日后十日。因判决的确定是个变数,可能因不上诉和上诉而不同。
5、判决确定后十日之前,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其履行时自动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属于不按判决执行。
6、在判决确定后应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决加倍罚息。在强制执行时以此执行不属于判决不确定。
7、对于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的,一方提出请求,可以依法予以适当调整。双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应调整。
律师推荐:安康律师 梁平律师 攀枝花律师 迪庆律师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0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约金的利息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违约金的利息如何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效后十日,有的判决到实际给付之日。各种作法都能说出一定的道理。我们认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计算。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出借人虽然大多是银行,但也属企业性质,是的法人,都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处分的权利。与此同时,出于各种不同的考虑,在判决时除应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权利外,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即不应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其不合法的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请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如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计收利息的,计算至日至的可按其请求判决;
4、贷款方请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应判决至判决确定之日后十日。因判决的确定是个变数,可能因不上诉和上诉而不同。
5、判决确定后十日之前,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其履行时自动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属于不按判决执行。
6、在判决确定后应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决加倍罚息。在强制执行时以此执行不属于判决不确定。
7、对于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的,一方提出请求,可以依法予以适当调整。双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应调整。
律师推荐:安康律师 梁平律师 攀枝花律师 迪庆律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违约 > 合同上违约金可以付利息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