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最新修订 | 2024-09-14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5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由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做伤残评定,书面结论出来后由评估人签名加盖机构印章,公安交通部门接到伤残评定结论后,把伤残评定结论的复印件给当事人。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不服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 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综上所述,不服伤残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通过对《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

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残的,需要做伤残鉴定,到公安交通部门指定的伤残鉴定的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做伤残评定,评定的结果出来后公安交通部门会把复印件给当事人一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重新做鉴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8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4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2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34****577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868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4****25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的步骤是什么,伤残鉴定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十五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在十五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十五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5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司法鉴定程序在在交通伤残事故中是怎样的步骤
[律师回复]
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
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又叫推介书。
3、如果不愿意采用以上方式,还可以先就交通事故案件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4、肢体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受伤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
5、经过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方面是否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自己委托所作的伤残鉴定被推翻,则之前的鉴定费对方不承担,要受害方本人承担该交通事故第一次的无效伤残鉴定委托费用。
二、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委托评定。受害人方可在时申请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申请简易步骤转普通步骤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事人可以申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吗 当事人可以申请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适用简易程序的消极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规定》第l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5、人民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伤残鉴定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十五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在十五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十五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有什么步骤?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有什么步骤?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包括什么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包括什么步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 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 举行听证会;
3) 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 出具鉴定文书。 。
3、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 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 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 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 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 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3)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4)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3、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
4、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
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决定。 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人民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 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 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 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 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 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 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 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做伤残鉴定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十五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在十五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十五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阶段: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二、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

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三,人民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在审判实践中发现,
第一次离婚未予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即撤诉或判决不准离婚,不包括调解和好),当事人再次的比例极高,且第二次后解除其婚姻关系的比例亦极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不服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朋友现在和他老公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双方都是自愿的,自愿协议离婚程序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自愿离婚,并且双方直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子女、财产问题作出适当处理,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即可颁发离婚证。那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协议离婚又需要什么手续呢?协议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登记分为四步完成,分别是初审、受理、审理、登记(发证)四个步骤。
(一) 初审.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为真实、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关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分配、子女抚养内容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二)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经初审认为双方当事人基本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要求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在监誓人即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监誓人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共计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 审理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效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四)登记/发证.经审查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且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见证离婚双方当事人分别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领证签名或按手印”一栏处签名不会写字的按手印;.分别在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印条型印章,并注“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某某婚姻登记处”的字样。结婚登记证注销后分别退还双方当事人;.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放离婚证,并宣布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已经解除。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小结:协议离婚的程序与需要的手续都比较简单,只要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财产以及子女分配问题无异议,签订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即可离婚。协议离婚不像诉讼离婚那么麻烦,所花时间也很短,一切商定后,当天即可拿到离婚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异地因为管辖的问题,要到被告住所地。目前已经可以网上立案,也可以搜索有管辖权的,通过网络立案,减少诉讼成本。同时,各地诉讼离婚程序是一致的,离婚诉讼的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步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在接受原告,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二步,开庭审理,是指人民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合议、调解等步骤。
第三步,作出判决。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异地因为管辖的问题,要到被告住所地。目前已经可以网上立案,也可以搜索有管辖权的,通过网络立案,减少诉讼成本。同时,各地诉讼离婚程序是一致的,离婚诉讼的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步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在接受原告,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二步,开庭审理,是指人民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合议、调解等步骤。
第三步,作出判决。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简易程序调解离婚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简易程序调解离婚流程
1、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
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2、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
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3、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
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认可的,人民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判决离婚必须是要讲求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证据的,所以如果走开庭、判决的方式不一定能够离婚,但是通过调解就是双方自愿的表述自己的意见,对婚姻的看法。这个时候就好像是一个主持人,真正的意见的表述还是在你们夫妻双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起诉离婚的程序和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三个必经阶段: 离婚程序的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离婚程序的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离婚程序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也是离婚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异地因为管辖的问题,要到被告住所地。目前已经可以网上立案,也可以搜索有管辖权的,通过网络立案,减少诉讼成本。同时,各地诉讼离婚程序是一致的,离婚诉讼的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步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在接受原告,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二步,开庭审理,是指人民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合议、调解等步骤。
第三步,作出判决。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简易程序审理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简易程序审理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简易程序审理流程
一、审理前的准备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二、开庭审理
1、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这种情况下,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2、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3、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
4、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
(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
(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诉、和解等重大事项;
(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
6、庭审结束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就是否同意调解征询当事人的意见。 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宣判与送达
1、当庭宣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
人民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因交通不便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人民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2、定期宣判
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
(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
(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
(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认为理由正当的;
(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司法鉴定程序的步骤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清算程序包含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清算程序包含哪些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后;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发布注销公告。
(七)、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5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程欠款起诉程序有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欠款起诉程序有哪些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欠款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类鉴定 >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