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坚持要求离婚而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夫妻一方不能参加诉讼程序的话,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别人代理。像律师、法律工作者、本人近亲属等,都可以成为离婚诉讼代理人。由于起诉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当事人最好还是请律师协助,这样可以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多分些财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当及时的注意相关的离婚诉讼的规定以及离婚诉讼的程序等,在必要的时候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保护自己的离婚时的财产权益以及人身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