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包转让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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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资产包转让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的资产包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范围,所以不用缴纳增值税。企业资产包转让的流程也比较繁琐,本文将针对转让流程进行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资产包转让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

一、企业资产包转让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

企业整体转让资产不需要交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二、资产处置业务操作流程

(一)入场

1、信息来源

(1)一手包信息

一手包的信息来源相对狭窄,根据相关规定,银行的资产包转让邀约只能发给政府、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和省级AMC,因此,对于其他的投资人而言,一手包的信息只能通过上述几家单位,或者银行内部人员获取。

(2)二手及以上资产包

这类信息来源相对比较广泛,可以直接向资产管理公司了解双方有计划转让的资产包,或者童那个个互联网交易平台网搜相关的资产包转让公告,还可以通过律师等资源了解民间资产包。

2、初步筛选

在获得资产包基础信息(本金规模、户数、涵盖地区、逾期时间、抵押查封等)后,投资人应结合自身需求进行初步判断,确定是否继续跟进。

对于一手包,由于银行不可将不良资产包(10户以上)直接转让给民营不良资产投资方,因此民营投资人采购的交易对象只能是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及省级AMC。

可通过四大资管公司及省级AMC获得银行出包信息,并选择绑定一方,共同尽调跟进,提前了解资产包信息。

(二)、对接

针对欲剥离的资产签订保密协议,展开项目对接,具体可以分为三大部分:

1、书面资料获取(包括但不限于)

(1)剥离卷: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抵押物评估报告、抵押清单、催收文件、还款协议、裁判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支付令裁定书、公证书、裁决书等)、债权凭证、贷前审批报告、贷后管理报告、剥离报告、律师法律意见书等;

(2)报纸公告

(3)亮点项目详细介绍

上述资料在银行准予情况下,可通过电子版、现场拍照、扫描等方式获取汇总。

2、访谈信息获取

——通过信贷员、资产管理部、分管行长等银行人员获取

(1)项目资产情况,贷款时期、现状、银行是否采取限制措施等;

(2)项目法律程序,是否诉讼,是否执行,如未诉或未申请执行的原因?

(3)企业出现不良的风险因素

(4)企业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债能力、现状、还款意愿等

(5)项目是否有意向买家

3、银行配合进行资产包采购前尽调

银行协同,进行抵押物、查封物、企业经营现场等实地现场尽调

(三)、尽调评估

除了银行的协同尽调外,投资人可依据自己的需求,独资开展更为详尽的尽调工作,补充完善资产信息,对资产状况、权属关系、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估分析,估算资产价值,合理预测风险。

对拟收购资产进行量本利分析,测算收购资产的预期收入和成本,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评估定价。

(四)、资金募集

不良资产包的交易涉及金额较大,需要投资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或者资金募集能力

(五)、购买债权

对于二手及以上的资产包,购买方式相对比较灵活。可以协议方式向其他民间投资者或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债权,以及以协议方式向地方AMC受让债权的收益权,或者经过拍卖、竞价、竞标等公开途径受让债权。

对于一手包而言,地方政府和国企可以协议方式从金融企业购买政府单位或国企债权;民营投资人可以从金融机构协议购买10户以下的债权;10户以上的资产包,民营投资人不可以直接从金融机构购买,可绑定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受让资产包后,再通过拍卖、竞价、竞标等公开途径从资产管理公司购买。

(六)、材料交接、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

1、交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剥离卷: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抵押物评估报告、抵押清单、催收文件、还款协议、裁判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支付令、裁定书、公证书、裁决书等)、债权凭证、贷前审批报告、贷后管理报告、剥离报告、律师法律意见书等;

(2)报纸公告、催收通知等催收文件

2、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选择有效的债权转让通知方式,通知债权人和相应的担保人

方式包括:在约定时间内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邮寄债权转让通知公告方式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等。

(七)、投后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服务商做资产包的投后管理。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整包的按期催收工作;

(2)单项目和整包的全面尽职调查工作,发掘项目的亮点和风险;

(3)推动法律程序,包括保全、诉讼、执行程序,已在诉讼执行中的进行变更诉讼主体、变更执行主体、恢复执行等各项法律工作;

(4)筛选合理的项目代理人;

(5)单项目或整包的推介、营销;

(6)与买家或债务人的谈判;

(7)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客户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档案信息材料。

(八)、退出

退出的方式主要有诉讼清收强制执行,与债务人和解,债务人回购债权,以物抵债,重组,债转股,单项目转让、资产包分拆组包转让,整包转让等。

企业整体转让资产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征收的范围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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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规定,被拆迁企业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行为的情况下,收取的停业补偿(停业损失)、搬家费用,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所以不应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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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企业以整体经营性资产出资并发起设立公司时,属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即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2020]420号)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当企业以货物出资时,应当视同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上述所指货物包括企业流动资产中的存货、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它办公物品等动产。
(3)当企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出资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191号规定)规定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二、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1、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
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
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
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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