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股东去世了怎么办?
公司注销,股东去世了的话可以由股东继承人进行股权继承,但是也是必须要经过合法的流程才可以的,同时必须要在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的转让。
公司章程对股权的继承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果没有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由逝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也就是说逝者的法定继承人自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注销的手续是什么?
(一)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二)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三)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四)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五)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七)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注销的流程首先是要去社保局进行检查社保的情况;然后要去税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公安机关依次进行注销就可以了。公司注销之后还要记得去取消劳动关系,并且需要对公司的债务等进行清算并用公司财产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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