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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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裁定书的意思是法院在审理或是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了保障法院的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对诉讼活动当中的一些程序性问题作出的法律文书。比如原告向法院起诉后,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可以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
民事诉讼中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诉讼中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民事裁定书按照法律不同的规定可以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二、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的区别是什么?

1) 适用的情况、范围不同。

民事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一方面是为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职权,消除诉讼中的障碍,快速在推动诉讼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比如管辖权异议,就是为了有效地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等。民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的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是为了促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即支持不支持原告的诉请。

2) 依据的法律不同。

民事裁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它存在于整个诉讼过程中;而判决书是依据《民法典》、《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作出,也只能在案件查清事实后才作出。

3) 生效的时间不同。

民事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民事判决书除终审判或小额诉讼判决外送达后,得过了上诉期(15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4) 救济途径不同。

针对不同的民事裁定书救济途径不同,如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允许可以上诉,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而民事判决除终审判或小额诉讼判决外,只有上诉或审判监督程序

5) 内容和格式不同。

民事裁定书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将事实和理由作下简单描述即可;而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比较复杂,要全面将事实和理由交代清楚,也就是要做到有理有据。

6) 上诉期限也不同。

对于允许上诉的民事裁定为自送达之日起十日,民事判决书为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在民事诉讼中,裁定书和判决书都属于法律文书,但两者的适用情况,法律依据等都是不一样的,民事裁定适用于诉讼活动当中的程序性问题,而民事判决针对的是民事纠纷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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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民事裁定书是民间纠纷案件无法通过协商形式达成共识,经过法律途径由管辖权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的法律文书,一经批准下达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均需要严格遵守和履行裁定结果,如果不服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起诉讼申请再审,但是并非所有民事裁定书都准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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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裁定书由哪个送达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二审裁定书由哪个送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二审裁定书由人民送达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本条是关于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如何处理的规定。依该规定,二审根据一审就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履行法定程序情形的不同,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既可以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依法改判;也可以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相关法律知识:
几乎每一个基层民事审判庭的法官都遭遇过一审判决被上诉的情况,二审的几种常规结果是:“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另外在二审宣判之前,上诉人有权申请撤回上诉,若经二审准许,则二审程序终结,一审判决立即生效。或者由二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由二审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之后,原审判决视为撤销。
但最近笔者听闻这样一个案例:某合伙纠纷案件,原告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起上诉,二审受理之后,原告却忽然反悔,向二审提交了撤回的申请。二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回,同时撤销原一审判决。一个星期之后,原告再次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原基层提起了诉讼。
通过查询部分地区处理相似情形的案例,笔者发现各地二审对二审上诉后又撤回的处理各不相同,引用的条文也大不一致,导致在这一问题的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例在不同的有了截然不同的结局。面对查询的结果,笔者深深感到,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撤回问题,虽非二审中的主流现象,却也到了需要重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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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裁定书是什么?
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按照不同的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分为准许上诉的裁定书,不准上诉的裁定书或准许复议的裁定书。而裁定又分为书面裁定和口头裁定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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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诉讼中止裁定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诉讼中止裁定书范本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
诉讼中止裁定书范本
××××人民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写明中止诉讼的事实依据)。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中止诉讼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制定,供第一审人民在出现中止诉讼的法定情形后,裁定中止诉讼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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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4.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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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多久出裁定书
[律师回复] 对于诉讼保全多久出裁定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紧急情况下的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在五日内裁定。
什么是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申请,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人民依职权决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向人民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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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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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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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民事裁定书有什么用?
民事裁定书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是执行民事判决时,是应用文中的一种文体,主要是为了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只用于解决程序问题,而不是人民法院下达的正式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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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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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判决书与裁定书哪个严重?
由于这两者之间裁决的事项并不相同,因此,无法区分民事诉讼判决书或民事诉讼裁定书哪个更严重,民事诉讼判决书主要解决的是实体问题,而民事诉讼裁定书主要解决的是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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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怎么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什么是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怎么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方式提起民事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1、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2、出借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3、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4、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5、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6、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7、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8、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9、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10、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
1、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2、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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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怎么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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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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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制裁是什么意思?
民事制裁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违反民事法律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所处的民事制裁、处罚措施。民事制裁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既有原则区别,但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民事责任是民事制裁的前提,民事制裁则是负有民事责任者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但是,负有民事责任不一定都承受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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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民事诉讼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民事诉讼书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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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工伤民事诉讼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民事诉讼书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书是离婚(诉讼离婚)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当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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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目的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诉讼请求体现了人的诉讼目的,根据“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审理案件必须在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如当事人没有离婚就绝不能判决离婚,当事人没有赔偿就不能判决赔偿,当事人要求赔偿5万就绝不能支持10万。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当,将直接损害原告自身利益。
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保障的范围内提出。当事人请求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予支持。如当事人分居,针对这样的请求因没有法律依据,很难得到支持;再如当事人要求离婚过错赔偿50万,这样的赔偿数额明显过高,如果不予支持将无辜多支付很多诉讼费。
根据事实证据提出诉讼请求。当事人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归根结蒂要落实在证据的有效性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那么诉讼请求就无法得到支持,反而还有承担多付诉讼费的风险。因此,合理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是避免风险赢得诉讼的关键。
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是对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解释和说明,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提出应当建立在“事实与理由”基础之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向人民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此可见,当事人在离婚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一、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实;

二、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拥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

三、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事实要求。
最后,提醒写离婚书诉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任何一个诉讼案件都绝不可能让法律和道德完全站在原告一边,为此,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中的客观事实必定包含对原告有利的事实,也同时包含不利的事实。当事人在书写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时必须对不利事实加以注意,因为一旦书写在离婚诉状上,将根据“自认规则”不能反悔,开庭审理时,这就等于“自己打了自己嘴巴”。
2、最好不用离婚诉状格式模版书写。网络上或提供的离婚诉状格式模版是“通用的”、“万能的”,可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离婚诉讼所依据的事实及所留存的证据都不可能完全一样。此时如果当事人对离婚诉状不加以重视,没有把自身案件的“个性化”体现出来,那么将很难说服法官支持离婚诉状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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