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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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完整的流程如下,原告起诉,法院通过调查后受理案件并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要求被告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根据法院工作安排,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并对向社会发布公告,在庭审期间要求双方提交证据,提供辩论意见,最后下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民事诉讼超期了还能起诉吗?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私权利,是否行使属于抗辩权人自由行为的范畴,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由此可见,诉讼时效超过了,还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因为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属于当事人的私有权,法院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审理。

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但是可能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因为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由此可见,处理民事案件时,超过诉讼时效也是可以起诉的,但胜诉的可能性不大。诉讼时效的抗辩性是个人权利,法院无权干涉,若是在审理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就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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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完整流程是该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手房买卖的完整流程是该怎样的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买房前——选房条件
买房前要仔细斟酌买房目的,有了目的就好确定买房要考虑的条件了,比如相应的楼盘位置,房子的配套状况,小区内部环境,户型大小和结构等因素。
位置因素主要考虑上下班是否方便、投机价值等。
配套状态主要考虑生活便利程度,日常需求是否能满足。
小区环境也十分重要,这跟物业管理水平直接挂钩。
至于户型,我们之前讲过很多,这里不再一一赘述了,主要考虑到南北通透,户型方正、动静分区等。
二、房价
房价是个敏感词,主要是现在大家都会在网上找房,然后去现场看房。现在网上普遍存在报价偏低、假房源等问题,建议购房者到目标区域后,多找几家中介咨询。
三、核实
核实的是买卖双方资质和房产情况。对于限购城市来说,审核买方购房资格是必须的,对于卖房则是审核房屋产权情况。
现在部分城市(北京)已经强制推行了房源售前审核制度,是对降低购房者风险有好处。
四、签合同
签合同的原则是将所有达成的意向落实到纸上。关于违约、交房日期、车位、迁户口等问题一一敲定。
五、付款
对于没有多少购房经验的人来说,建议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不要把钱都打给房主。
六、过户
买二手房,税费要比新房复杂,除了房款之外,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中介收取的各项费用要一一理清。
七、房屋交接
房屋交接后,还应注意物业的交接,因为牵扯到物业费问题,不可漏掉这一步。
二手房买卖的完整流程是要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买卖的完整流程是要怎样的呢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房前——选房条件
买房前要仔细斟酌买房目的,有了目的就好确定买房要考虑的条件了,比如相应的楼盘位置,房子的配套状况,小区内部环境,户型大小和结构等因素。
位置因素主要考虑上下班是否方便、投机价值等。
配套状态主要考虑生活便利程度,日常需求是否能满足。
小区环境也十分重要,这跟物业管理水平直接挂钩。
至于户型,我们之前讲过很多,这里不再一一赘述了,主要考虑到南北通透,户型方正、动静分区等。
二、房价
房价是个敏感词,主要是现在大家都会在网上找房,然后去现场看房。现在网上普遍存在报价偏低、假房源等问题,建议购房者到目标区域后,多找几家中介咨询。
三、核实
核实的是买卖双方资质和房产情况。对于限购城市来说,审核买方购房资格是必须的,对于卖房则是审核房屋产权情况。
现在部分城市(北京)已经强制推行了房源售前审核制度,是对降低购房者风险有好处。
四、签合同
签合同的原则是将所有达成的意向落实到纸上。关于违约、交房日期、车位、迁户口等问题一一敲定。
五、付款
对于没有多少购房经验的人来说,建议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不要把钱都打给房主。
六、过户
买二手房,税费要比新房复杂,除了房款之外,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中介收取的各项费用要一一理清。
七、房屋交接
房屋交接后,还应注意物业的交接,因为牵扯到物业费问题,不可漏掉这一步。
二手房买卖的完整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房前——选房条件
买房前要仔细斟酌买房目的,有了目的就好确定买房要考虑的条件了,比如相应的楼盘位置,房子的配套状况,小区内部环境,户型大小和结构等因素。
位置因素主要考虑上下班是否方便、投机价值等。
配套状态主要考虑生活便利程度,日常需求是否能满足。
小区环境也十分重要,这跟物业管理水平直接挂钩。
至于户型,我们之前讲过很多,这里不再一一赘述了,主要考虑到南北通透,户型方正、动静分区等。
二、房价
房价是个敏感词,主要是现在大家都会在网上找房,然后去现场看房。现在网上普遍存在报价偏低、假房源等问题,建议购房者到目标区域后,多找几家中介咨询。
三、核实
核实的是买卖双方资质和房产情况。对于限购城市来说,审核买方购房资格是必须的,对于卖房则是审核房屋产权情况。
现在部分城市(北京)已经强制推行了房源售前审核制度,是对降低购房者风险有好处。
四、签合同
签合同的原则是将所有达成的意向落实到纸上。关于违约、交房日期、车位、迁户口等问题一一敲定。
五、付款
对于没有多少购房经验的人来说,建议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不要把钱都打给房主。
六、过户
买二手房,税费要比新房复杂,除了房款之外,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中介收取的各项费用要一一理清。
七、房屋交接
房屋交接后,还应注意物业的交接,因为牵扯到物业费问题,不可漏掉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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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是怎么样的?
财产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是需要先起诉并提交案件的证明材料,再者就是由法院审核,确定无异议的就可以获得法院受理,从而会按当事人的诉求给予相应的判决结果,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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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如何离婚,离婚诉讼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程序有哪些,如何离婚 一、立案 如果你面临离婚问题,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必须走单方面离婚的程序,单方面离婚是指委托律师,向人民,由判决离婚的一个方式,出了协议离婚之外,只能走判决离婚了。立案是离婚的第一个步骤。具体由离婚律师为你收集证据,准备材料,起草离婚书,然后向被告所在地人民立案。 二、收案调解 当你到递交材料之后,会审查你准备的材料是否完备,如果不完备,那么需要你另外补充材料,如果你的材料齐全,那么会收下你的所有材料,但是不会收取诉讼费,而是给你一个调解案号,根据法律规定,调解是离婚案件必须经历的程序,所有的离婚案件都要先调解,调解时间一般是2个月为限,如果2个月内调解不好,那么直接进入下一个程序。 三、开庭审理 当调解不成,会正式立案,出具诉讼案号,然后通知你缴纳诉讼费,一般上海离婚诉讼费用为200元,超过20万的财产部分要加收诉讼费。然后1个月左右,会安排开庭,在开庭中,要求双方举证,质证,发表意见等程序,查明这个案件的事实。 四、判决上诉 开庭完毕一个月左右,会出具判决书,判决是否准予夫妻双方离婚,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内上述到,上诉会再次立案,开庭,判决,然后终结。 五、执行 如果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例如房产更名办理,车辆过户办理等情形,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强制办理执行过户手续,也可以拍卖房产来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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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离婚诉讼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诉讼结束);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哪些材料,诉讼流程及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事状,人民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 (三)还需向人民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处以200元以上202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离婚诉讼的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审理、判决。 一、 离婚案件的,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时,者应向人民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接到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应当更换不符合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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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被人侵害了,那你就准备好详细的起诉状和关键证据,要把被告的责任和司法管辖都写清楚,然后合适的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启动程序,给被告发传票。在开庭前双方可以调解,要是调解不成,法庭就会审理,双方会充分辩论,最后法院会依法判决。要是你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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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公司合同诉讼的诉讼流程和法律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 合同纠纷的主观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独家受许可方获知后、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双方之纠纷因此而起。可见,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 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的看法上不一致,因此而起纠纷。再如,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考虑周全,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诸如履行地点不明确,质量规格不明确等情况,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就会引起纠纷。一项合同纠纷,有时由单纯的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而引起的,有时则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归根到底是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相违背的,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意欺骗对方当事人,借纠纷而企图获利。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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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程序的审理是怎样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流程如下: (1)确定独任审理的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首先要确定担任案件审理工作的审判员,但不能由陪审员或者书记员独任审理。 (2)传唤和通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不得缺席判决。 (3)确定举证期限。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可以确定合理的答辩期间。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立即开庭或者缩短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近期开庭。 (4)及时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该期限不得延长。另外,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第一审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应当做出裁定,将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算。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
物业纠纷起诉程序,诉讼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物业纠纷诉讼程序有哪些 提交诉讼状、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证据到立案大厅办理手续。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常见的物业纠纷类型 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 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双方就十分容易发生纠纷,而且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所以物业服务合同还是很重要的,业主需要重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要轻易忽略。 2、物业费用标准问题的纠纷 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政府指导价,确立费用时应以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理成本为基础,以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综合测算,而其他住宅,必须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议约定。但实际上,物业费用没有具体的标准,物业公司就会产生乱收费的现象,也就会产生纠纷。 3、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纠纷 业主拒绝交费可能是无理拒绝,也可能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还可能是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这就需要根据实际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4、物业管理企业违约的纠纷 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对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未尽管理职责,造成物业环境恶化等,这时物业管理企业需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5、物业纠纷处理方法不当 目前,不少物业公司对物业纠纷和和与业主的纠纷经常采用不适当的方法处理,如暴力解决、对簿公堂等,结果不仅难以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
破产程序是诉讼程序还是非讼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破产程序是诉讼程序还是非讼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主要涉及到一下方面。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至此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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