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施工合同必须去建委备案吗?
我国的施工合同不是必须去建委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施工方在和总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是正规的合同,建委网站有正规范本企业自行参照就可以。具体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部门是建委。
1、网上申报。首先承包人登陆当地建筑工程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需要到备案部门办理备案的,并且还有办理期限。一般备案需要准备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包括中标书等,以上提到的资料都需要证件和复印件。如果有一方违背了工程协议,就应当进行赔偿。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我国的施工合同的数量是逐年增长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作为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的话,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定的程序以及原则来处理的,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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