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同时进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都是错开来进行鉴定的。首先要对工伤进行认定,认定之后,可以根据认定的标准来获得相对应的赔偿,其次,再等到劳动者伤情稳定以后,再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同时进行吗

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同时进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错开进行的,确定为工伤后,等劳动者伤情稳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何

根据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都不会同时进行的,一般是在确定为工伤以后,等到劳动者的伤情稳定以后,然后再由劳动者或者是其亲属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算是做工伤鉴定,也会等劳动者的伤情基本稳定,以后再去申请做工伤鉴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同时进行吗
一键咨询
  • 130****7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4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认定工伤后怎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申请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工伤认定决策和医疗数据资料。委员会组建专家库,随机抽取三至五位权威专家组成小组。专家小组依据专业知识与经验全面评估工伤职工,得出鉴定结论。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认定后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认定后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后多少年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工伤认定书下发后,依据自身病情而定,一般在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劳动能力鉴定资料: 1、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2、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3、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到鉴定中心取,个人申请不需要盖章,但要能提供单位名称,单位的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病志资料,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在达到规定的医疗期后可以办理,没有最后期限,但是上述所需的材料一样都不能少,都是审核必须要的东西。 三、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申请工伤认定一年后还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工伤认定书下发后,依据自身病情而定,一般在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劳动能力鉴定资料: 1、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2、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3、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到鉴定中心取,个人申请不需要盖章,但要能提供单位名称,单位的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病志资料,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在达到规定的医疗期后可以办理,没有最后期限,但是上述所需的材料一样都不能少,都是审核必须要的东西。 三、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申请工伤认定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你的鉴定申请。因此,在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之前,是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工伤鉴定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劳动能力鉴定怎么进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规定最新 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2、进行审查: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的内容; (2)申请的劳动鉴定是否属于本鉴定委员会受理; (3)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对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备的,应指导申请人予以补充。 3、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 (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 (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 (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 (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 (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4、鉴定回避: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被鉴定人的近亲属; (2)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3)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鉴定结论的。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决定;劳动鉴定专家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决定。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对回避申请应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 5、鉴定结论 (1)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2)用人单位或被鉴定人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的最终结论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 (3)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经作出的鉴定结论,发现确有错误,需重新鉴定的,应提交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鉴定。决定重新鉴定的,由鉴定委员会决定撤销原鉴定结论。鉴定决定书由鉴定委员会主任署名,加盖鉴定委员会印章。鉴定委员会宣布原鉴定结论无效后,应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专家组重新进行鉴定,新鉴定结论自专家组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作出后,应按规定送达,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
单位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复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提交以下材料: 1、《复查申请书》一份(原件);(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方,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初评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表》一份(复印件); 5、诊疗病历复印件一份; 6、提出复查申请时的日期已超过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落款日期15日的,须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回证》原件一份; 7、用人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的,除提供上述材料,还须另提供: (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2、地址: 3、办理劳动能力复查办公室电话: 4、提出复查时,工伤职工无须到场,到医院检查时,工伤职工必须到场。 5、受理日起60日之内有结果。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认定后必须进行劳动可以力鉴定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可以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认定后必须进行劳动可以力鉴定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你好,律师,我在公司上班时受了工伤,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但是不知如何鉴定,我想请问下工伤认定之后如何进行鉴定?
[律师回复] 你好,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对工伤认定之后如何进行鉴定这个问题通过下文的阅读,你就能了解,到用人单位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怎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时怎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时怎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时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医疗终结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批准。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3.作出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医疗卫生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4.救济程序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即,可申请复查后申请再次鉴定或者直接申请再次鉴定)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6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时怎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时怎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时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医疗终结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批准。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3.作出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医疗卫生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
4.救济程序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即,可申请复查后申请再次鉴定或者直接申请再次鉴定)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同时进行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