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工伤鉴定需要到市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工伤鉴定一般主要由用人单位向专门的机构进行申请鉴定,当然自己或者是亲属也可以进行申请鉴定,然后由专门的机构出具鉴定的意见,以及鉴定的结果。
劳动者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一、劳动者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工伤鉴定的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可以由自己或者是由用人单位向市级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对应的赔偿,一般每个商场等级都有对应的赔偿标准范围,根据这个标准进行协商赔偿就可以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者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一键咨询
  • 168****7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4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沭阳135****878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62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913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到哪个部门做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去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受了工伤该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一、办理工伤鉴定的部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办理工伤鉴定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鉴定部门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令第375号)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4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鉴定到劳动局工伤科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然后由工伤科代为提交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然后随机安排伤者职工到所在市具备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然后伤者回家等待通知,领取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鉴定要到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具体部门在: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另外还需要准备相关身份信息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准备完好之后,在到鉴定部门,鉴定结果需要支付200元,最后等待结果即可。工伤鉴定的意义在于对个人生命利益的合理维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司法鉴定归什么部门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一般市级司法局下设司法鉴定中心。工伤事故,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属于市一级劳动局的下设机构。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提交相关材料:个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是哪个部门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鉴定到劳动局工伤科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然后由工伤科代为提交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然后随机安排伤者职工到所在市具备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然后伤者回家等待通知,领取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是由什么部门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鉴定到劳动局工伤科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然后由工伤科代为提交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然后随机安排伤者职工到所在市具备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然后伤者回家等待通知,领取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请鉴定工伤到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部门专门的鉴定单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劳动部门会安排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有专门的指定医院、鉴定人员)。工伤是需要向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房屋漏水鉴定找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漏水一般需要到由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到底是谁的责任。在由进行判决。
另外商品房交付时应该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
房子主要问题如果是并未危及到楼体的安全性能,不算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但是可归结于质量的明显瑕疵,房子出现漏水、水电没有按照承诺兑现,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此外业主也可以自行修复,但是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承担,如果开发商拒不执行,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漏水鉴定找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漏水一般需要到由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到底是谁的责任。在由进行判决。
另外商品房交付时应该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
房子主要问题如果是并未危及到楼体的安全性能,不算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但是可归结于质量的明显瑕疵,房子出现漏水、水电没有按照承诺兑现,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此外业主也可以自行修复,但是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承担,如果开发商拒不执行,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工伤鉴定交到哪个部门?
申请工伤鉴定交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应在哪个部门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鉴定到劳动局工伤科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然后由工伤科代为提交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然后随机安排伤者职工到所在市具备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然后伤者回家等待通知,领取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鉴定伤残费用由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有有关司法鉴定的费用都由司法申请鉴定者自行承担。 在一般情况下,有些受害人在向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都会准许。但这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并且,由于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接受。 因此建议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认为自己的伤害程度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在向递交诉讼状的同时,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事后鉴定费用可列入赔偿请求内,依判决决定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该鉴定费用。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劳动者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