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派出所受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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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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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高空坠物的话派出所是会进行受理的,但是如果是涉及到人员伤亡的话,派出所就会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这个时候高空坠物案件已经不属于民事案件了,而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了。
高空坠物派出所受理吗?

一、高空坠物派出所受理吗?

发生高空坠物之后,派出所是会进行受理的。高空抛物如果没有造成人同伤亡的,不承担债权的责任,但这种行为也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二、高空坠物罪判处多久?

高空抛物罪”的实行行为是“抛掷”,即“扔”或者“丢弃”之意。物品必须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被抛掷才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从建筑学角度来讲,建筑物通常是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这些房屋或者场所既可能存在平层空间,也可能存在高层空间。

“高空坠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是有明确区分的。如果高空抛物是在明知或应知楼下有人的情况下故意将物体抛下,就触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是“故意伤害罪”。“如果是针对特定的人存在故意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如果只是因为大意和疏忽、过失导致东西坠落则属于‘高空抛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犯了高空坠物罪的话,情节严重的一般是判处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但是如果在高空坠物案件中涉及到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的话,一般就是进行数罪并罚,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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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派出所处理吗?
高空坠物派出所可能会处理、也有可能不会处理,若高空坠物案件仅是民事纠纷,那么派出所通常不会处理。若是涉及行政、或者是刑事纠纷,派出所则会处理。对于涉及刑事纠纷的情形,派出所初步处理后,极有可能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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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们小区总是有人往楼下乱扔东西差点砸到了人,有人受伤现在要去法院起诉,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律师回复]
一、高楼住户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二、行人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瞬间倒塌坠落。
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会由于主人浇花操作不当或大风而引起坠落。
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发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坠落。
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安全防护网若不齐全,砖石物料就可能会从上面掉下来。
5、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6、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7、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8、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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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属于派出所管吗?
高空坠物属于派出所管,如果已经造成了严重伤害的情况之下,那么就是由派出所来进行处理,因为这会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但是一般的话就是属于民事案件,不需要由派出所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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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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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派出所如何处理?
派出所在接到报警之后会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对伤者进行验伤,对坠物的楼房进行走访摸排,结合公民提供的确实的证据,就可以将其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来调查,才可以帮助受害人寻找侵权人,并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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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朋友高空坠物,现在被人家给打官司了,比较焦虑, 不知道怎么办了,咨询下高空坠物起诉状
[律师回复]
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二、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
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三、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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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空坠物派出所立案吗
对于高空坠物的案件,如果因为高空坠物伤人的,派出所是会立案的,如果有恶意高空坠物可以报警。高处坠物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故意使用高处坠落物伤害他人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是不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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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朋友抱着孩子在小区散步,突然一个东西砸到头上疼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头上明显出来一个包,低头一看发现砸到自己的那个东西是一个玩具积木一样的东西,朋友不禁起了一身冷汗,还好是砸到她头上的,如果砸到孩子头上后果不敢想,所以毫不犹豫直接报警,像这种高空坠物派出所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为加强高层建筑的物业安全管理,防止高空坠物、抛物事件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各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物业范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楼宇安全管理,有关安全卫生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程序实施处置。
(三)实施原则
1、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抢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4、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5、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6、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高空坠物的预防
(一)对非人为造成的高空坠物的预防
1、开展建筑附着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户外广告牌和空调主机等户外附着物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挨家挨户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并登记在册。
2、在刮大风时,告知业主住户关好门窗,搬掉阳台边的花盆,防止高空坠物。
3、针对高空坠物所做的具体工作,进行记录与登记,作为工作证据。
(二)预防人为高空抛物的应对措施
1、采取预防为主,与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相互配合,从宣传入手,长期经常性宣传,发动群众监督,对于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个别人员,与治安机关联合采集证据,予以处罚,防止高空坠物。
2、加强技防措施,利用监控探头等进行监测提高监督的作用。
3、明确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创造“高空抛物可耻”的和谐氛围 三、高空坠物应急处理 (一)无事故损失的处理
1、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
2、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加强对其监督。
3、如无人目击肇事者,则应及时清除坠落物,并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行询问与调查,同时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提高对此事的关注度。
4、对无事故损失高空坠物的投诉,及时到现场处理,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情进行调查走访安抚,并予以回访。
(二)发生损失的事故处理
1、高空坠物引起设备设施损坏
(1)秩序维护部人员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事件出现时,立即进行
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
(2)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
(3)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主,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
(4)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案。
(5)记录一切详情于日常管理记录簿内。
2、高空坠物引起人员受伤
(1)通知救护车及公安机关(医疗急救电话:120 )。
(2)协助照顾伤者。 (3)设法寻找违例者或证人。
(4)封锁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等待公安人员到场。
(5)记录一切有关资料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
(6)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呈交书面报告。
(7)协助赔偿事宜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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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高空坠物派出所不管吗
高空坠物只有在出现人员伤亡或者事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公安机关才会受理。因为如果只是普通的高空坠物案件,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的,这个时候公安机关也就是不会去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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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有一个朋友今天来我们小区里面玩儿的时候被楼上的花盆砸到了头,高空坠物伤人谁来赔偿
[律师回复] 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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