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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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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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动肺结核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救必须等到劳动者结核病痊愈或者医疗期满后才可以。劳动者在劳合同期内患病的,但是经过治疗之后已经痊愈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将每年一个月的补偿金支付给劳动者。
肺结核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肺结核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肺结核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或者结核痊愈。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肺结核,已经痊愈的,合同期满,公司可以终止合同;肺结核尚在治疗期间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满或者痊愈,届时可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二、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步骤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一些举证责任问题:

(一)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这就意味着,医疗期届满后,企业需要证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到工作,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这道程序。

(二)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履行预告程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这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

2、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个程序:必须先培训,或者调岗,如还不能满足新的岗位要求,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证明还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能证明。为防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举证不能的风险,企业需在劳动合同中或在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训员工的,还需要保存相应的培训资料。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用预告通知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必须证明同时符合的两个条件:

1、要证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导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单位迁移、被兼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撤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就某一种情形出现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认识不一致,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裁定。

2、要证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即与劳动者要先走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只有经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说,肺结核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如果用人单位想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的,则必须等到劳动者病情痊愈后才可以。用人单位违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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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肺结核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肺结核,已经痊愈的,合同期满,公司可以终止合同;肺结核尚在治疗期间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满或者痊愈,届时可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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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肺结核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检查发现得了肺结核,还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应该顺延至医疗期满,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要支付给员工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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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看守所收吗
肺结核病患能否进看守所,需视病情与医疗检查结果而定。病情轻微者可能获准,但严重或传染性强者则可能被拒绝。看守所将依据《看守所条例》和相关法律文件做出决定,确保公共安全和法律程序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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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得了肺结核,最近在医院住院,他们老板就把他给开除了,咨询下肺结核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就是我有一个同事得了肺结核的了,然后就是想请假,但是公司这边想解除合同,肺结核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患有肺结核疾病,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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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会被拘留吗
看守所接收刑事案件嫌疑人前,需办案单位提供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若被收押人健康状况不符标准,无论何病,均拒绝收押。肺结核虽具传染性,但非规定禁止收押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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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有肺结核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犯罪嫌疑人犯患有肺结核病,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批准后可以不坐牢。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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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可以取保吗
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患肺结核的人员有机会申请并获准保释。但具体情况需评估和判断。若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或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保释不致危害社会,可考虑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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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姨妈是在上海某小学工作的一名英语老师,作为老师她每一天都是非常的尽责任的完成任务的,但是前段时间她感染了肺结核,现在想要问一下大家请问教师感染肺结核算不算工伤呢
[律师回复] 不算的,因为肺结核不是职业病。
哪些疾病属于职业病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
1、电焊工尘肺
1
2、铸工尘肺
1
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
1、铀中毒
1
2、砷化氢中毒
1
3、氯气中毒
1
4、二氧化硫中毒
1
5、光气中毒
1
6、氨中毒
1
7、偏二甲基肼中毒
1
8、氮氧化合物中毒
1
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
1、硫化氢中毒
2
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
3、工业性氟病
2
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
5、四乙基铅中毒
2
6、有机锡中毒
2
7、羰基镍中毒
2
8、苯中毒
2
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
1、正己烷中毒
3
2、汽油中毒
3
3、一甲胺中毒
3
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
5、二氯乙烷中毒
3
6、四氯化碳中毒
3
7、氯乙烯中毒
3
8、三氯乙烯中毒
3
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
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
2、三硝基甲苯中毒
4
3、甲醇中毒
4
4、酚中毒
4
5、五氯酚(钠)中毒
4
6、甲醛中毒
4
7、硫酸二甲酯中毒
4
8、丙烯酰胺中毒
4
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农药中毒
得肺结核不用坐牢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得了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等情形的,是属于保外就医的疾病之一,是可以监外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性肝炎。
3.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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