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住所地:XX
负责人:XX,职务:业主委员会主任
被告: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小区汽车停车费¥250920元及利息(自20XX年X月X日起至判决应当给付时止,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市XX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被告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续签)》,合同为期三年,即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双方确认小区汽车停车费是小区业主的业权收益,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收费标准为:车棚内车位每月每辆¥130元、路边固定车位每月每辆¥100元。双方约定由被告代收汽车停车费,除每年向原告返还其中的5万元外,原告同意汽车停车费的剩余部分由被告作为物业管理承包费使用。
20XX年X月,被告撤离原告所在小区,双方终止了合同关系。但被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返还款项,同时被告预收的20XX年X月至X月的汽车停车费也应当返还原告。虽经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至今分文未付。
原告因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二分之一,依法于20XX年X月组织召开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同时变更了名称,并已报XX市XX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
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及其所代表的全体业主的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物业纠纷协商处理不好时是可以选择利用起诉的方式来解决,一般在写起诉状时就需要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以及还有起诉请求注明清楚,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只要有合法的证据就可以保障到当事人的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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