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有区别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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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是有区别的,一般抵份之债都是在有物别的规定下才会发生,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会按连带之债实施;同时连带之债不可分,而对于按份之债是可以分的,同时连带之债对每一个债务人都是有清偿的义务。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有区别吗?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是有区别的;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

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

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

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差产生影响;而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各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义务。

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是属于两种不同的债务,连带之债不需要特别的约定,而对于按份之债一定要在约定好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按份之债是各自在自己的份额之内承担相应的债务,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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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的区别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的区别主要有成立要件和对外效力上的区别。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成立要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而按份债务人的债务份额在债权成立时就已确定。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对外效力上的区别表现在连带债务人对全部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而按份债务人仅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对其他债务人负担的债务份额无清偿义务。这可从以下三方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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