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式三份谁保管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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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只需要签订一式两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劳资双方各持一份,法律并未规定过劳动合同还必须要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如果签完合同后公司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员工应该直接跟公司索要。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谁保管

一、劳动合同一式三份谁保管?

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1、 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虽然劳动合同跟民事合同的差别非常大,可是,既然是签合同,不管哪一类型的合同合同都应该由当事人各自保管,而不能由其中一方全部收走。不过,员工在拿到劳动合同之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也是发生劳动争议之后重要的维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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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集团管控的三大模式,如何判断企业管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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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物业管理合同谁能给一份?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依据《淄博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一定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
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十
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四条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
一);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
二);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三)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
三)。  
第五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支付期限:;方式:;  
(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6、。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中支付。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的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物业公共维修资金。  
(五)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费用中支付;  
4、。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或向人民提讼。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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