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是有的,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有什么?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个人因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有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达成一致,工作交接,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出具离职证明,备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流程。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协议后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然后结算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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