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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
但是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兼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劳动者和兼职的单位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职工是否可以同时签订多份劳动合同需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限制劳动者兼职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份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合同履行。
《劳动合同法》: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的劳动者本身的工作其实并不忙,而在空闲的时间打算再找一份工作,这样就可以有两份收入,而在其他单位打工的时候,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会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之前单位供职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个劳动者只能同时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不允许同时与几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要是在外兼职,建立的劳务关系的话,则情况就不同了,不能一视同仁。当然,如果在外兼职影响到了自己本职工作的话,则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可以以此为理由辞退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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