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收购合伙人的股份?

最新修订 | 2024-08-20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当事人若是想要回收合伙人的股份,有无偿回收和有偿回收两种方法。是经过协商,股东愿意无偿的交回自己手中的股份,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即可,若是有偿的收购股份,可以其他股东购买,也可以公司回购。
怎么收购合伙人的股份?

一、怎么收购合伙人的股份?

股份的收回包括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无偿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地收回已经分派的股份。例如,股东自愿无偿地交回已分派的股份。有偿收回又称“收买”、“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一定的价格从股东手中买回股份。公司减少公司资本,可能会影响该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的价格。

二、合伙人之间股份转让是否必须合伙人同意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在按照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合伙企业出资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情况对合伙企业的影响不像普通合伙人那么大。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虽然也会影响合伙企业的稳定和运行,但不会太严重。因此,本法对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限制,不像对普通合伙人那么严格。

三、合伙人谁可以参与初创股权分配

1、不能保证持续保有的资源提供者。有些项目的启动需要诸如电信运营商、旅游、文化和交通等行政资源的,而这些关系需要某人的私人关系取得,这就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作为合伙人。对于这部分资源的利用,在初期可以以顾问的形式,交换和取得资源。

2、兼职者。创业是一个长期的事业,需要全身心投入,如属于非资金投入的兼职者,是不适合当合伙人,具体理由,应该不需要赘述。

3、有些创业项目的启动和顺利运营,需要特定专业的顾问,但有些顾问会提出不收顾问费,换股权,这不可取。因为既然是顾问,就当然可能因为某些原因“不顾不问”,其占有股权,非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还会对项目造成严重影响。

4、早期员工。有些初创团队,为了留住人才,可能会提出说给予小比例的股权,甚至会以小比例股折抵工资,减少工资支出。这同样不可取,因为早期的股权是非常珍贵的,不能轻易给,且,初创公司的股权,在员工眼里,也是不值钱,起不到激励作用。

综上所述,股份有限公司按一定的价格从股东手中买回股份。公司减少公司资本,可能会影响该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的价格。可以开股东会或者合伙人会议共同协商聘请职业经理人对公司进行管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怎么收购合伙人的股份?
一键咨询
  • 145****7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2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4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7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公司经营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81****349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346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31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收购股份合同怎么写
包括转让方,受让方的基本信息。合同内容:股份转让,转让价格及条件,双方保证,审批和登记,违约责任。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收购股份合同
10w+浏览2024-11-15
公司股份收购合同范本
包括转让方,受让方的基本信息。合同内容:股份转让,转让价格及条件,双方保证,审批和登记,违约责任。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股份合伙,股份合伙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br/>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br/>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br/>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br/>4、税收征缴规定不同。<br/>《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br/>《个人独资企业法》<br/>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br/>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r/>《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r/>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br/>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br/>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br/>第三十八条<br/>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br/>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br/>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03浏览
公司收购股份
10w+浏览2024-10-06
收购股份合同应该怎么写?
涉及到收购股份合同,首先应该将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具体信息在合同之中明确出来,然后说明双方之间收购金额为多少,收获的股份为多少。双方要在合同之中明确好违约事项,协商一致之后,双方即可签字,产生法律效力。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份收购合同
10w+浏览2024-11-24
收购股份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收购股份合同范本内容是首先需要写清楚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一些基本的身份方面的情况,之后,就是将具体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做出非常明确的说明,在这个过程当中需要说清楚的,包括有转让的权利有关系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收购股份收购资产重组
10w+浏览2024-10-02
合伙人能否转让其合伙股份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有限合伙人如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管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实际上涉及两个问题:<br/>一是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就象股份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或者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那样还是需要象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那样经多数其他成员同意后才能转让。<br/>二是对该财产份额有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究竟是全体合伙人,还是仅有普通合伙人或者仅有有限合伙人才有优先购买权。<br/>有限合伙人虽然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毕竟拥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与监督权,其与普通合伙人的关系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相比还是要密切一些,因而有限合伙人的人身因素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行是有一定关系的。有限合伙人是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有限合伙人(转让给普通合伙人的情况详后),固然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的同意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而实际上导致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就应当要有全体普通合伙人的同意和多数有限合伙人的同意。<br/>现行《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这虽然只是针对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其立法精神在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中也应当得到体现。当然,这种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可能会造成有限合伙人无法及时将其投资变现的问题,另外这种做法也会与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和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行《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有“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的规定)的情形产生不协调。<br/>对此我们认为,我国立法可以借鉴合伙法理论中允许“财产利益”与“合伙人资格”相分离的立场,规定有限合伙人未经全体普通合伙人的同意和多数有限合伙人的同意不得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有限合伙人以外的人,但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所包含的利益可以因有限合伙人的意愿或法律的规定而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而无须全体普通合伙人的同意和多数有限合伙人的同意。利益的受让者仅拥有参与分配收益的权利而没有对合伙事务的管理权与监督权,有限合伙人并不因此丧失其有限合伙人资格(但有限合伙人死亡或主体资格消灭的,其有限合伙人资格也随之消灭)。也就是说,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和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都应当理解为“财产利益”的转移而非“合伙人资格”的转移。<br/>至于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时,其他合伙人中哪些人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实际上又进一步触及一个关于有限合伙构造的根本性问题,即同一个法律主体是否可以同时成为一个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因为如果允许普通合伙人受让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就有可能发生同一个法律主体既是普通合伙人又是有限合伙人的情况。<br/>对此,我们的意见是:虽然确有同一个法律主体可以既是普通合伙人又是有限合伙人,两种身份互不影响的规定,但这样做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司法合伙企业内部运作和交易方面的难度,因为法官或第三人需要能够辨别同一主体的哪些行为是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作出的,哪些又是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作出的,我国现有的理论和经验准备可能难以充分应对。如果这种观点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对于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人就只能是有限合伙人了。<br/>与有限合伙人退伙和转让财产份额密切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我们认为,有限合伙人所享有的财产份额与普通合伙人所享有的财产份额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不能够简单地进行转换。从这个意义上说,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成员以外的人加入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其性质没有多少差别,应基本适用有关入伙的规则。<br/>因此,建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先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然后根据有关入伙的规定成为普通合伙人。有必要先转让全部财产份额是因为,如前所述,同一个法律主体不应同时成为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同理,普通合伙人要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也应当先根据本法有关退伙的规定退出合伙企业,然后再根据入伙的规定成为有限合伙人。
423浏览
公司收购股东股份
10w+浏览2024-11-05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怎么收购合伙人的股份?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80****332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8****97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530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