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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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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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的股东还有就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都是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如果说是要求人民法院来指定清算组成人员的话,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中等相对应的一些中介机构是可以担任清算组人员。
哪些人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

一、哪些人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

公司的股东还有就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都是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清算是有非常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并不是说任何人都是可企业成为清算组的成员,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之下都是由公司的股东来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话是有股东会的决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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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如何确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核查债权、通过和解协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或者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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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成员可由法人担任吗
应当由哪些人组成清算组织,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一般来说清算组成员是自然人,不是法人。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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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哪些人组成清算组织,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一般来说清算组成员是自然人,不是法人。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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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更换清算组成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清算组,又称“破产清算人”。破产宣告后,由人民指定成立并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外国破产程序中,与清算组相对应的机关是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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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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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人民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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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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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组长谁不能担任
法律并没有通过不能担任来限定清算组成员及组长,而是列举可以担任的人员。可以指定下列人员和机构组成公司清算组的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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