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关系当事人不包括什么人?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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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信托关系当事人不包括除了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种人以外的人。信托是为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信托利益,对信托财产不负有管理、处分的责任,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等,也不由受益人承担。
信托关系当事人不包括什么人?

一、信托关系当事人不包括什么人?

信托当事人,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种人。

1、委托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受托人:通常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的人。但能够从事资金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

3、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是委托人指定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除了上述三种人之外,例如相对人并不包括在内。

二、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特征

1、受益人是信托关系的当事人。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对受托人享有给付信托利益的请求权,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行为都要受到为受益人的利益这一信托目的的约束,没有受益人的信托是无效的。只要信托文件规定的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的范围可以确定,该信托即为有效。

2、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纯享利益之人。信托是为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信托利益,对信托财产不负有管理、处分的责任,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也不由受益人承担,而是以信托财产承担。非经信托文件特别规定,信托一般为无偿的,即使信托文件规定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为有偿的,其报酬一般也是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3、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在信托中享受信托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为受益人所专有。

综上所述,信托关系中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三类当事人,除此之外,其他人并不包括在内。委托人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处分,但受托人要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且管理、处分财产。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相信很多人对“信托”这个词都有所耳闻,是当前社会相当热门。信托存在于几个当事人之间,在当事人建立起了有效的信托关系,并由我国有关法律予以明确规定。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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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关系当事人不包括什么?
信托关系当事人不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外的人。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对受托人享有给付信托利益的请求权,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行为都要受到为受益人的利益这一信托目的的约束,没有受益人的信托是无效的。只要信托文件规定的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的范围可以确定,该信托即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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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
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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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信托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这三类人员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都是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了的人,否则会直接影响信托成立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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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功能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嘱信托功能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遗嘱信托功能有哪些
透过遗嘱信托,由受托人确实依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遗产,并得为照顾特定人而做财产规划,不但有立遗嘱防止纷争的优点,并因结合了信托的规划方式,而使该遗产及继承人更有保障。因此,遗嘱信托具有以下功能:
1、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永保富有和荣耀。通过遗嘱信托,可以使财产顺利地传给后代,同时,也可以通过遗嘱执行人的理财能力弥补继承人无力理财的缺陷。
2、可以减少因遗产产生的纷争。因为遗嘱信托具有法律约束力,特别是中立的遗嘱继承人介入,使遗产的清算和分配更公平。
3、可以避免巨额的遗产税。遗产税开征后,一旦发生继承,就会产生巨额的遗产税,但是如果设定遗嘱信托,因信托财产的性,就可以合法规避该税款。
遗嘱信托包括哪几种
遗嘱信托分为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两种业务。
1、执行遗嘱
执行遗嘱信托是信托机构在受托之后,根据遗嘱或有关的裁决,在遗嘱人死亡后,代遗嘱人办理债权债务的收取和清偿,遗嘱物品交付以及遗产的处理和分割等有关遗嘱的执行事宜。执行遗嘱信托大多是因为遗嘱人财产较多,遗产的分割处理关系比较复杂,且缺少可靠执行人等原因而设立的。
2、管理遗产
管理遗产信托是信托机构受遗嘱人或委托,在某一时期内代为管理遗产的一种信托业务。这种业务又分为“继承未定”和“继承已定”两种情况。
怎样执行遗嘱信托
1、遗嘱的鉴定
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
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
2、收集遗产
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
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
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债权情况。
3、编制遗产清册及暂管遗产
信托机构为委托人收毕遗产后,应随即详列财产细目并按市场价格估计其数值,编制出遗产清册,交付受益人(包括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及有关公正的第三者。
4、代结清税款和债务
执行遗嘱信托业务,信托公司的第四职责也是业务处理的第四步,是代收益人交付应负担的捐税和交付应清理的遗嘱人生前所发生的各种债务。其顺序当然是先交国家的赋税,
然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5、分割遗产
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完成上述各种手续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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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关系的当事人至少包括哪些
信托关系的当事人至少包括委托人、还有受托人以及还有受益人;委托人是属于信托的创立者,一般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管理自己的处分自己的财产,从而可以让受益人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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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贷款包括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信托贷款包括什么风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信托贷款有哪些风险
1、道德风险:
由于从前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或者作为产业集团公司的投融资工具,加上原先监管机构对其定位从事银行业务,遗留了不少问题。
2、风险传染:
因为信托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形成了一个较长的金融产品链,涉及很多利益主体,很容易将其中一环的其他主体和市场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传染到信托产品。当然信托产品的风险也能够传染给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3、政策法律风险:
首先是一些信托产品本身就是规避监管、利用制度缺陷进行创新而设计出来的,就是满足项目资本金要求、满足流动性比例、满足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和受到宏观调控运应而生的。
其次是一些信托产品是以土地、财政收入作担保进行信用增级的。而政策和法律在这些方面的规定是不完善的,极易造成担保无效和非法。
4、风险管理:
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投资的领域非常广,投资的方式非常灵活,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但往往准备不足,经验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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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融资包括哪些功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信托融资有哪些功能
(一)信托具有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功能。
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一直以来,政府基础设施项目筹措资金除了财政安排外,大都是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公债和政府债券等方式来解决。信托作为一种聚集社会资金的投工具,能够实现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和运作方式的多元化,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投融资中介,可采取单独或集合方式发行信托计划,筹集社会资金,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亦能以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类资产发行受益权信托,促进和改善其流动性。
信托投资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设计推出信托产品,引导社会资金,以贷款、投资、出租、出售等多种方式管理资产和融通资金,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在我省基础设施建设中,信托工具就发挥了可观的作用。
(二)信托具有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企业改制重组功能。
在目前金融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投资公司在金融策划、资源配置以及相关的投融资等方面,能够提供几乎全程式的金融服务。可以协助国资管理部门制定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方案、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计划;可以代为引进合格的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企改革;可以担当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方面的财务顾问,为国有企业改制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并进行投融资服务。
在企业改制中,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员工身分置换等等,都可以在信托平台上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利用信托功能介入诸如盘活国有资产、资产证券化、企业雇员福利计划信托等。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发起设立“股权收购融资项目”的资金信托产品,向社会募集收购资金,以信托贷款方式向收购方提供融资,用于其增资或收购国有资本退出的股份。
信托融资包括什么功能
[律师回复] 对于信托融资包括什么功能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信托融资有哪些功能
(一)信托具有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功能。
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一直以来,政府基础设施项目筹措资金除了财政安排外,大都是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公债和政府债券等方式来解决。信托作为一种聚集社会资金的投工具,能够实现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和运作方式的多元化,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投融资中介,可采取单独或集合方式发行信托计划,筹集社会资金,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亦能以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类资产发行受益权信托,促进和改善其流动性。
信托投资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设计推出信托产品,引导社会资金,以贷款、投资、出租、出售等多种方式管理资产和融通资金,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在我省基础设施建设中,信托工具就发挥了可观的作用。
(二)信托具有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企业改制重组功能。
在目前金融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投资公司在金融策划、资源配置以及相关的投融资等方面,能够提供几乎全程式的金融服务。可以协助国资管理部门制定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方案、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计划;可以代为引进合格的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企改革;可以担当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方面的财务顾问,为国有企业改制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并进行投融资服务。
在企业改制中,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员工身分置换等等,都可以在信托平台上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利用信托功能介入诸如盘活国有资产、资产证券化、企业雇员福利计划信托等。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发起设立“股权收购融资项目”的资金信托产品,向社会募集收购资金,以信托贷款方式向收购方提供融资,用于其增资或收购国有资本退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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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关系人包括哪些人?
信托关系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个信托关系,他肯定是有委托人的,这个委托人主要就是掌握着财产权的人,但是这个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这个受托人就是来代替委托人管理和处分他以所委托财产的人,那么这个委托最终是要给一个受益人来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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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当事人包括哪几种人
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委托人可以是一个信托的受益人,也可以是多个不同信托的受益人,民事信托的委托人必须是一个人,而受托人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对于受益人却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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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分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分类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分类有哪些
我国的公益信托主要有四种类型:
(1)维持本金的公益信托、动用本金的公益信托。以作为信托财产的本金是否直接从事公益作为分类标准,可分为维持本金的公益信托、动用本金的公益信托。前者的信托本金始终保持运营状态,仅以运营所得的收益部分从事公益活动,本金部分永续存于信托;后者的信托本金及其收益均可完全直接从事公益活动。相较而言,前者更适用于财产规模较大,且期限永续的情形;后者则更适用于财产规模较小,且委托人无意使信托永续的情形。
(2)一般目的的公益信托、特定目的的公益信托。以公益目的是否特定作为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目的公益信托与特定目的公益信托。前者的信托目的是一般公益目的,没有特定的限制;后者的信托目的则局限于特定的公益目的,如扶助某个地区的残疾人。
(3)单一公益信托、集合公益信托。以委托人是否涉及社会不特定多人作为分类标准,可分为单一公益信托、集合公益信托。前者指信托财产由特定个人或家庭捐资成立的公益信托;后者指由社会公众共同捐资设立的公益信托。相较而言,前者需要在信托文件中明确规范财产管理内容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防止其假公益之名而行私益之实;后者在设立及运作时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并有更高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要求。
(4)管理型公益信托、资助型公益信托。以受托人承担的职责作为分类标准,可分为管理型公益信托,资助型公益信托。前者指受托人直接管理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公益项目的公益信托,后者指受托人仅负责按照规定标准向受益人给付资金的公益信托。前者对受托人的专业要求更高,受托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能力和管理能力,如项目选择能力、项目执行能力等;后者则要求受托人仅需将资金给付符合受益人资格的受益人即可,较易执行。
公益信托的特点是什么
1、目的必须是完全为了社会公共利益。
2、受益人是不完全确定的。
3、公益信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接受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机构监督。
5、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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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委托人包括什么途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变更委托人有哪些途径
如果要变更委托人的,需要受托人出具书面变更通知,或者提出口头通知。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哪些:
一、委托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居间人按合同实施居间行为。居间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和约定事项及要求,为委托人寻找签订合同的机会,如居间人不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酬金。
2、有权要求居间人赔偿因其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居间人的不实报告或隐瞒实情,造成委托人受到损害,委托人有权要求居间人因其违约行为而所受损失予以赔偿,或终止合同。
二、委托人的义务
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当居间人按合同约定为委托人寻找到合同的机会和介绍活动后,对于此间所开销的合理费用,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居间人。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委托合同的风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委托合同须具备条款r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r
2、委托标的。也称委托事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这既可以是具体事物,也可以是利益。r
3、受托的权限范围:在合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受托人只能在授权范围之内从事自己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从事有关事务,其后果应自己负责。r
4、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合同中应明确委托事项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完成时间等具体要求。r
5、委托期限:是指自委托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委托事项、全部清结之日止的具体时间,如超越这一期限为逾期。r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约束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r
7、报酬支付: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是有偿合同,则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数量、期限等。r
8、违约责任: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以便合同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仲裁机构改革、人民在处理时有所遵循。r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是通过某仲裁机构解决,还是诉请某解决。r
二、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r
1、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自己受到损失。法律风险: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损失。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r
2、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法律风险: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的,可能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受托人没有过错,但基于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而要承担责任。r
3、解除委托合同。法律风险: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r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法律风险: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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