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信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主要是,后者中不以交付财产为成立要件,并且委托人的财产所得利益归委托人享有;而前者则须以财产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且取得该财产利益的是受益人而非财产授予人。
信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行纪合同作为大陆法系的概念,它与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是完全不同的。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源于中世纪英国的用益权制度。其所称的信托实质上是一种管理财产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拥有财产所有权,同时负有为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使用该财产的义务,该项财产称为信托财产。成立信托应有三方主体,即:财产授予人(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行纪合同与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

(1)前者为合同关系,后者为财产管理关系。英美法上的信托类似于大陆法中的某些他物权制度。

(2)前者的当事人为行纪人与委托人,后者的当事人则有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三方。

(3)前者中不以交付财产为成立要件,并且委托人的财产所得利益归委托人享有;而后者则须以财产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且取得该财产利益的是受益人而非财产授予人。

(4)二者的法律责任不同。违反行纪合同,主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英美法的信托制度中则有完全不同于合同责任的信托责任。

二、委托还是信托如何判定?

从概念上看,委托与信托有许多共同点,即都是基于彼此的信任而产生,都是一方受托为他方办理事务,由他方承担委托事务法律后果的行为。但信托和委托是有区别的,可以说信托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归纳起来两者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1.法律对合同主体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的主体十分广泛,法律对受托人没有特别要求;信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营业信托的受托人在法律上要求较为严格,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2.委托事务的性质和范围不同。委托是一般合同关系,其所涉及的事务没有特别限定,除了财产委托事务之外,还可以委托代理其他事务;而信托的实质是财产管理关系,信托事务仅限于与财产管理有关的特定事务。

3.合同是否有偿不同。信托合同是有偿的、从事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办理受托事务的名义不同。委托既可以受托人的名义,又可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受托事务,在后一种情况下,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即民法上的代理);而信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5.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即自双方当事人就委托事宜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而信托合同为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即须采用书面文件形式,以财产实际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

6.合同解除的规定不同。就委托而言,我国《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可随时提出解除合同;而《信托法》对信托合同的解除是有限制的,首先受托人不得随意解除信托。信托是自益权时,委托人中途可撤销信托,但为他益权时,委托人不能随时撤销,不能违反信托目的。而且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解散、破产而终止(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除外),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

综上所述,信托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管理财产的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拥有财产的所有权,另一方有对当事人的利益使用,财产的义务,他们如果签订合同的话,会形成某种关系,这种关系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都不受到损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信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1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1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区别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都是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一方代表另一方处理委托事务,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客户必须向行纪人支付报酬;佣金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行纪合同的标物是有限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信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信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请问信托与代理、行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信托与代理的区别是:
1、信托中的受托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对自己在执行信托事务中的行为对外承担责任,只是如果受托人没有违反信托文件的约定,对受益人有请求补偿的权利。而代理中的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承担责任。
2、除信托文件和法律有所限制外,受托人具有为实施信托事务所必须的一切权限,委托人、受益人不得随意干涉。而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按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受托人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3、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是相互分离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受益权属于委托人或受益人。代理所涉及的财产上的所有权与利益不发生分离,都归属于被代理人。
4、信托一经成立,除法定情形及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明确保留撤销权外,委托人不得解除和撤销信托。而且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等原因并不影响信托的存续,受托人死亡的,可以选任新的受托人。而代理关系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以随时撤销代理,代理关系可因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一方的死亡而消灭。
二、信托与行纪的区别:
1、行纪主要是代为从事贸易活动。而信托事务则非常广泛,涉及到财产的管理、处分、利益分配等事务。
2、二者虽然都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委托事务的处理,但在行纪关系中,受托人要服从委托人的指示。而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基本上是以自己的意志来处理事务的。
3、行纪是有偿的,但信托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6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请问信托与代理、行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信托与代理的区别是:
1、信托中的受托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对自己在执行信托事务中的行为对外承担责任,只是如果受托人没有违反信托文件的约定,对受益人有请求补偿的权利。而代理中的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承担责任。
2、除信托文件和法律有所限制外,受托人具有为实施信托事务所必须的一切权限,委托人、受益人不得随意干涉。而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按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受托人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3、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是相互分离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受益权属于委托人或受益人。代理所涉及的财产上的所有权与利益不发生分离,都归属于被代理人。
4、信托一经成立,除法定情形及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明确保留撤销权外,委托人不得解除和撤销信托。而且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等原因并不影响信托的存续,受托人死亡的,可以选任新的受托人。而代理关系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以随时撤销代理,代理关系可因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一方的死亡而消灭。
二、信托与行纪的区别:
1、行纪主要是代为从事贸易活动。而信托事务则非常广泛,涉及到财产的管理、处分、利益分配等事务。
2、二者虽然都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委托事务的处理,但在行纪关系中,受托人要服从委托人的指示。而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基本上是以自己的意志来处理事务的。
3、行纪是有偿的,但信托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请问信托与代理、行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信托与代理的区别是:
1、信托中的受托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对自己在执行信托事务中的行为对外承担责任,只是如果受托人没有违反信托文件的约定,对受益人有请求补偿的权利。而代理中的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承担责任。
2、除信托文件和法律有所限制外,受托人具有为实施信托事务所必须的一切权限,委托人、受益人不得随意干涉。而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按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受托人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3、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是相互分离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受益权属于委托人或受益人。代理所涉及的财产上的所有权与利益不发生分离,都归属于被代理人。
4、信托一经成立,除法定情形及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明确保留撤销权外,委托人不得解除和撤销信托。而且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等原因并不影响信托的存续,受托人死亡的,可以选任新的受托人。而代理关系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以随时撤销代理,代理关系可因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一方的死亡而消灭。
二、信托与行纪的区别:
1、行纪主要是代为从事贸易活动。而信托事务则非常广泛,涉及到财产的管理、处分、利益分配等事务。
2、二者虽然都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委托事务的处理,但在行纪关系中,受托人要服从委托人的指示。而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基本上是以自己的意志来处理事务的。
3、行纪是有偿的,但信托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是什么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行纪合同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这两种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在信任基础上建立的事务,被委托人只是担任委托职务,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委托方承担。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委托合同我还是经常看到的,可是对于行纪合同就不是很了解了,那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啊
[律师回复] 居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事务的合同,都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三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可以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与第三人完成交易事务。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居间人只有在居间成功时才有报酬请求权,并且在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时,可以从委托方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而在委托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为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3)居间人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而在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中都有委托人取得事务处理结果的问题。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6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就不一样了,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另外,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必须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委托合同的适用主体非常的广泛,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具体办理的事宜也不一样。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行纪合同与间接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1、首先,适用范围不同。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其次,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然后,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
3、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最后,有偿性不同。
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4、《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四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6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不同、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以及有偿性不同,但二者都是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处理事务的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想问一下信托与代理、行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信托与代理的区别是:
1、信托中的受托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对自己在执行信托事务中的行为对外承担责任,只是如果受托人没有违反信托文件的约定,对受益人有请求补偿的权利。而代理中的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承担责任。
2、除信托文件和法律有所限制外,受托人具有为实施信托事务所必须的一切权限,委托人、受益人不得随意干涉。而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按照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受托人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3、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是相互分离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受益权属于委托人或受益人。代理所涉及的财产上的所有权与利益不发生分离,都归属于被代理人。
4、信托一经成立,除法定情形及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明确保留撤销权外,委托人不得解除和撤销信托。而且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等原因并不影响信托的存续,受托人死亡的,可以选任新的受托人。而代理关系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以随时撤销代理,代理关系可因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一方的死亡而消灭。
二、信托与行纪的区别:
1、行纪主要是代为从事贸易活动。而信托事务则非常广泛,涉及到财产的管理、处分、利益分配等事务。
2、二者虽然都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委托事务的处理,但在行纪关系中,受托人要服从委托人的指示。而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基本上是以自己的意志来处理事务的。
3、行纪是有偿的,但信托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36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三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么,如何区分?谢谢各位大神了!
[律师回复]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
居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事务的合同,都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三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可以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与第三人完成交易事务。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居间人只有在居间成功时才有报酬请求权,并且在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时,可以从委托方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而在委托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为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3)居间人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而在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中都有委托人取得事务处理结果的问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信托纠纷 > 信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