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纠纷还能办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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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不动产登记即使发生纠纷的,一般是不可以提前办理登记的,并且相关机构还要准备一个书面告知给予申请人。且一般不动产登记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能被拒绝,但权利人可以继续申请。
不动产登记纠纷还能办吗?

一、不动产登记纠纷还能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不动产存在权属争议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不动产交易登记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6、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7、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动产登记纠纷包括什么类型?

不动产登记纠纷具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首先就是物权登记上的纠纷。除了国家所属的自然资源之外都需要及时的进行登记,在登记之后就会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没有登记则不能发生效力。其次就是异议登记纠纷。如果权利拥有者认为在进行不动产的登记过程中发生了错误的话,在出具相关证明之后是可以要求相应的机构进行及时的更正的。最后就是虚假登记纠纷。如果当事人提供了假的登记信息的话,造成影响之后还需要对于他人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纠纷在发生之后,还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解决。首先,需要找到有管辖能力的法院。一般情况下在发生纠纷之后,需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可以通过正当的流程和方法进行解决。其次,需要在纠纷处理的过程中注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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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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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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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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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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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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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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