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与抢夺罪的区别有几个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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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客观方面不同。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敲诈勒索罪是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并予以占有。2、犯罪客体不同。抢夺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敲诈勒索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且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等其他的权利。
敲诈勒索与抢夺罪的区别有几个

一、敲诈勒索抢夺罪的区别有几个

1.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抢夺罪表现为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即夺取财物的行为是公开进行的,但并不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等侵犯被害人人身的手段行为;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对被害人实施要挟或者威胁行为而使其受到精神上的强制继而交付财物。从这一点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抢夺罪与敲诈勒索均有公开化的成分在里面,但是抢夺罪的公然是乘人不备,而敲诈勒索的肆无忌惮则是在于乘人之危;同时,敲诈勒索罪较之抢夺罪不同的是,敲诈勒索是被害人受到精神上的强制。

2.从犯罪客体方面看,抢夺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敲诈勒索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且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等其他的权利。因此,如果是单一侵犯财物所有权的,可以排除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能性。

二、抢夺罪有没有结果加重犯

抢夺罪没有结果加重犯。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导致他人重伤或者他人自杀的,应认定为抢夺罪加重处罚情节的“其他严重情节”,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这里并不属于结果加重犯,只是加重处罚情节,理由在于没有法定性,即没有被《刑法》第267条明文规定。此处实为法律拟制:原本应当成立抢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但只成立抢夺罪一罪,加重处罚。

抢夺的主要特点是对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行使有形力,被害人虽然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夺取,但往往来不及抗拒。行为人误以为被害人没有防备而进行抢夺,事实上被害人已有防备的,不影响抢夺罪的成立。但对于偶尔抢夺,数额刚达到较大的标准,案发后能如实交代并积极退赃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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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客观行为上具有定的相似性,方面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另一方面两罪在客观方面都可以采用“威胁”手段,且均可以当场取得财物。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容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第三者转达。
2、从威胁的内容实现的时间上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施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实施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内容更为广泛,包括对人身的伤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既可以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与上述抢劫的各个特征相符合,应以抢劫罪处罚,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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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与敲诈勒索罪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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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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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与抢劫罪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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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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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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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敲诈勒索罪与敲诈勒索罪有什么差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敲诈勒索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属于刑事犯罪中的侵犯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的内容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 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1)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2)要挟,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相要挟。 (3)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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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应该如何区分
[律师回复] 对于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应该如何区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如何区分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客观行为上具有—定的相似性,—方面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另一方面两罪在客观方面都可以采用“威胁”手段,且均可以当场取得财物。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容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第三者转达。
2、从威胁的内容实现的时间上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施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实施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内容更为广泛,包括对人身的伤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既可以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与上述抢劫的各个特征相符合,应以抢劫罪处罚,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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