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局备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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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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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只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是否备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些地方有规定要去备案,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如没有特殊的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备案。
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局备案吗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局备案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要去劳动局备案,只要劳动合同本身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就生效了,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局备案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公司要给员工办理五险,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是要去劳动局备案的。

(一)、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到劳动局去办理备案的手续,不去备案并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不过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的,就必须到劳动局去办理备案的手续,在签订合同后的十天内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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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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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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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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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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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的备案程序。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注销手续。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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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破产或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按规定为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护法权益,也能够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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