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期限是多久?
30天。解除劳动合同公告一般是在用人单位联系不到劳动者或劳动者拒接签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后才会采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单上签字,不能直接送达的,邮寄或者挂号送达,保留邮寄或者挂号的证明材料,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三、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社保吗?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交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公告的期限是30天在,用人单位联系不到劳动者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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