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哪几种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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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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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买方需要携带的材料:购房者为单身的话,在过户时需要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房屋买卖交易契税完税证明。若购房者已婚或者离异的话,除了这些基本材料,还需要携带相关的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卖方需要携带的材料:卖方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屋权利共有人签字证明等等材料。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哪几种材料

一、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哪几种材料

1、买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购房者为单身的话,在过户时需要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房屋买卖交易契税完税证明。若购房者已婚或者离异的话,除了这些基本材料,还需要携带相关的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

2、卖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二手房交易过户中,卖方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屋权利共有人签字证明等等材料,未到场的房屋权利共有人还需要有相关的公证委托书才行,其房屋若是家庭满五年的住房,卖方还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结婚证等材料。

办理二手房过户时,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二、二手房过户要注意什么

1、二手房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二手房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设施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二手房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将设备设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确写明,二手房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

2、费用结算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注意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取暖费。另外还需注意水电燃气费用的结算,如有欠费,二手房买房人则有权要求原房东补交费用。

3、户口迁移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如仍有户口,买房人可要求原房东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手房过户可以分为两方面,包括法律意义上的过户与现实意义的过户。前者是指在产权登记上面进行变更,把二手房从卖方名下转移到买方名下。至于后者,则是指实际转移房屋的占有。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卖方结清相关的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气费等。对于买方来说也应该及时点清合同约定要交付的房屋及屋内设施、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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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哪几种材料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哪几种材料,二手房过户要注意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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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手房买卖缴税需要的材料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天津二手房买卖缴税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买受方身份证或网签时登记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买方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需提供买受方的以下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家庭关系的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子女)、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离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注: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2、买方本人不到场的,须提供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宜,受托人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出售方身份证或网签时登记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卖方为满五年家庭唯一的住房,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4、卖方本人不到场的,须提供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宜,受托人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存量房网签信息表(原件)
6、原始购房发票、契税票等合法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时间或原始发证时间与现有产权证明不一致的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出售方提供所售房产的贷款合同(如贷款合同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需提供物业地址一致证明)、利息清单、利息结清证明(原件)
9、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银行卡(缴税时只能刷卡)
温馨提示:自3月1日起,北京主要城区开始陆续执行缴税网络预审。网签合同生成即可预审,一般5个工作日出结果,30个自然日有效。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需要以下相关手续: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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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哪几种材料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哪几种材料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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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资料有哪些,二手房过户要什么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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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次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次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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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农村的楼房买卖都需要什么材料,买家都需要拿到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一般的情况购买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应该怎么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采购事宜,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标的额
第二条、交货地点:甲方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汇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附销货清单)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三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二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5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五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除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十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10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一百三十七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第四项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
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买受人违约交付的风险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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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现在一般是不动产权证。2、契税证。3、身份证件,若是夫妻共有房屋,就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4、户口本,若是夫妻共有房屋则需要提供双方的户口本。5、夫妻共有房屋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明。6、离异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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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
第二次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
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离婚也是一审程序。一审程序的审限有两种,

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

二,普通程序,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拿到判决书,对方不上诉的话,十五日后生效。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的效力。
当夫妻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婚姻中遭遇了出轨、家暴户或者是重婚的情况。那么,在这样的婚姻案件中,要想取得对方出轨、重婚、家暴或者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有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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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所需哪些材料
1、买方需要携带的材料:购房者为单身的话,在过户时需要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房屋买卖交易契税完税证明。若购房者已婚或者离异的话,除了这些基本材料,还需要携带相关的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卖方需要携带的材料:卖方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屋权利共有人签字证明等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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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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