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没有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该单位工作,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依据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
实践中,在企业用工管理过程中,尤其是部门私自用工的情形下,往往是部门经理根据生产任务情况用人,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下,直接雇用大量职工,在生产任务减少的情形下,再直接予以退工。这种做法在一些企业也称作季节用工或临时用工。企业均不与这些人签订劳动合同,也以不签订合同为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用工模式与今天的法律环境是完全冲突的,企业直接用工的都属于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可以依法申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单位为缴纳了社保,不能因为合同中没有社保这一项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属于违法,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辞职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综上所述,只要双方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交社保。现实中,有的单位可能会延迟签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影响为员工交社保。而要是遇到单位不按照规定交社保的情况,劳动者也是可以提出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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