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离职后劳动合同是否收回?
劳动者离职属于劳动者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公司无权收回,公司收回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是为了防止内部管理制度的泄露,或者规避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1、如果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规制我国的劳动合同的,我国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员工提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难免会遇到相关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的,一定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未规定公司需要收回属于劳动者个人的那一份劳动合同,部分地区办理失业保险金时,工作人员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强制收回,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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