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流转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土地流转合同一方违约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追究相对应的违约责任,土地承包合同如果一方违约,且属于根本违约,单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第一,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合同中有约定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按照约定标准赔偿。否则,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承包合同转包后,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转包后的承包方起诉承包方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发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根据其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二、土地流转合同违约责任谁承担?
⑴、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目前,在一些地方,不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发包方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建样板田、示范基地等,不顾承包农民的意愿,强迫他们种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为了发展农业产业化、实行规模经营等,强迫承包方统一耕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假借统一管理等名目,强迫承包方购买指定或代销的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
承包方如不同意,有的发包方即采取不正当手段强制推行,甚至砍毁承包方已经耕种的作物。当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强制要求耕种,产品出现卖难、减产等问题时,发包方又不予解决或者无力解决,给承包方造成损失。农民意见很大,有的还造成了社会问题。因此,本文特别强调,发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真正看到实惠,决不能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对上述违约行为,发包方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⑵、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迫农民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放弃或者变更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发包方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土地流转合同一方违约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追究相对应的违约责任,当然了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一般情况下所约定的违约金是不能够过高的,因为过高很有可能会导致对方向人民法院请求对此进行调整。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之后的一些注意事项,可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因为是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必须要按照合同内容来履行自身的义务,同时还需要注意,就是如果存在违约行为的话,必然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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