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劳动合同补救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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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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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没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再者就是及时的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在劳动者入职的一个月内进行签订,同时对于签订内容一定要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这样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没签订劳动合同补救赔偿?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补救赔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申请劳动仲裁步骤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申请仲裁的日期。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已完全违反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同时也会让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失,一般在进行赔偿时就需要按劳动者工作的收入还有工作的时间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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