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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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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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如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然最好还是通过协商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进行解决,相对来说是比较柔和的。
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一、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40条的情形,劳动者愿意续签并且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仅必须续签,而且还得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过这是法律规定,最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续签,但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就不主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一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双方是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来确定具体的一些事项,当然了如果说已经签订了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通常状况之下,都是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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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可以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是合法的,而且也很常见。
我来说一下原因吧:
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此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要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了,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风险较大的动作,因为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一旦签订了无固定器劳动合同后,员工可能会自认为拿到了铁饭碗,所以工作不会像以前那么用心,而且容易出现消极怠工却不易处理的情况,但是这只是原因之一,不是全部。
一般来说大部分企业选择是三年一签劳动合同,而薪资是一年一涨,在两份合同到期时,一名普通的文员也已经涨过了5~6次薪,原本5K月薪的员工很有可能在这个时候已经月薪达到了7K甚至8K,而公司的用人成本大约是人员薪资的1.5倍,也就是说从7.5K的用人成本增长到了惊人的12K,而这个时候虽然员工对工作本身已经得心应手,但是同样也会在工作态度上有所懈怠,那么续签第三份合同的之后,面对逐年增长的用人成本与基本不变的人工产出,导致企业投入所获得的回报比率在逐年下降,以企业的角度来说,这事是非常不可行的,所以企业很少会在正常的情况下愿意长期用人。
当然还有一种非正常情况,企业愿意长期用人,比如公司每年小幅度提升工资,甚至不提升工资,比如我7年前的公司从我入职到5年后离职,我的工资仅增长了1000元,那么公司当然愿意用我,但是很遗憾的是作为员工的我,必然不愿意继续做一个低廉用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会选择离职,而企业也明白为什么。
原因说完了,咱们再回到正题,你问这个问题是为了什么?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你希望可以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而企业不愿意,那么就证明从你公司的角度看,你已经不值得企业按照现有的待遇继续雇佣你,所以你不要想从法律角度去强制让公司跟你签订合同,不过不是没有好处,你可以拿到一笔费用不低的补偿,因为企业不同意续签合同的话,按照法律来执行,是需要给你一份(N 月薪)的经济补偿金,N为你的工作年限,相当于你工作了6年,会拿到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请记得为了拿到此补偿,一定不要主动提离职哈,你要是主动离职的话,这份钱就不存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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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40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如您没有以上情形,您就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肯续签,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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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昨天有去签了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你看的是这条把,这三种情形之一就可以签订,而且法条写的很明白,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单位必须同意,当然了,他们可以选择和你不续订合同了。还有一个,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终身合同哦,符合法定条件,一样可以解除的。以上就是关于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的内容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共计6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一、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共计6年可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共六年的,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以签无固定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
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2、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需要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这类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争议怎么解决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仲裁委撤销后,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如果该决定仅存在程序方面的瑕疵,劳动者在仲裁期间的劳动报酬可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该决定在实体方面有问题,应按照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工资标准计算。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征求工会意见,应认定程序违法。但考虑《劳动合同法》刚刚实行不久,对征求工会意见的掌握尺度上可暂时适当从宽。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认定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
4、用人单位认为某项技术不再需要保密而解除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协议并告知劳动者的,应认定此后该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但劳动者要求支付履行协议期间的补偿金的,仲裁委应予支持。
5、用人单位招用非京籍人员并为其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明确约定将其作为特殊待遇,并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据此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仲裁委应认定该约定因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而无效,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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