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违法怎么判决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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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强拆违法判决赔偿是要根据强拆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的。房屋被违法强拆的,被强拆方可以主张赔偿,赔偿的数额依据房屋被强拆时的价值而定,包括房屋内物品造成的损失。在我国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强拆违法怎么判决赔偿?

一、强拆违法怎么判决赔偿

强拆房屋被判决违法的,由强拆方承担赔偿的责任,依据房屋被拆迁时的价值进行赔偿。

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补助、奖励。

所以,在跟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给补偿方案的,那么就要围绕这几个项目核对下具体数额,要是不对的就要及时跟对方说下。不过,要是现在已经确定好补偿协议的话,那么发现有漏补偿的东西的话,也可以及时找对方沟通。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强拆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在遇到拆迁时,要分清楚拆迁中的拆迁程序是否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而强制拆除,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的留下相关的证据,方便进行事后救济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被违法强拆的,被强拆方可以主张赔偿,赔偿的数额依据房屋被强拆时的价值而定,包括房屋内物品造成的损失。

拆迁房屋时,有些征收部门在未协商好拆迁补偿,并且对被拆迁人赔偿的情况下,会强拆房屋,强拆房屋会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而被强拆人可以主张赔偿的,征收部门违法强拆房屋造成损失的,是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法院作出判决后,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的规定赔偿,一般是按房屋被强拆时造成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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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义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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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和第三十八条“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二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和“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人民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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