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应对参赌人员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构成赌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应以赌博罪定罪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一般来说,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者在实施违反行为时起主要作用的,应当受到较重的处罚;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应当受到较轻的处罚。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是指两人或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共同行为具的特点:第一,主观方面,各个主体都有共同的故意。第二,客观方面,主体上必须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分别处罚,是指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根据他们的违法情节,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罚。对起主要作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起次要作用、辅助作用的行为人应当区别对待,分别处罚。
起主要作用,是指组织、策划、领导、指挥的人,按照他所参与的全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应当比照处罚最轻的起主要作用 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起辅助作用的人,应当在比照起主要作用的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予以适当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教唆,是指以劝说、煽动的方法故意唆使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胁迫,是指用威逼、强制的手段,迫使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诱骗,是指用引诱、欺骗的方法,使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三种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处罚,即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同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实践中,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是有不同的,有起主要作用的人和次要作用的人,有策划者、组织者,有参与者,有教唆者,有被教唆、被胁迫、被诱骗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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