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人死了公司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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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限公司法人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变更。因为实际上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除了存在着破产,注销倒闭等相关情况,那么法人是不存在去世这样的一种说法的,因为去世的是法人代表,但是法人代表是可以更换。
有限公司法人死了公司如何处理?

一、有限公司法人死了公司如何处理?

有限公司法人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变更。企业除非破产,注销,倒闭,法人是不会去世(逝)的。去世的是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去逝了,依法、依企业章程或隶属管理关系变更就是了。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去世后谁代表公司

公司应该召开股东会,重新选举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依《民法典》,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企业法人的股东、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去世,并不必然意味着法人终止。只要公司的工商登记尚未注销,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就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

但《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能否参加诉讼?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因此,如公司(企业法人)的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去世,应依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确定该大股东所持股权能否由其继承人继承,并从继承人处获知由谁继承,如何继承;在确定了新股东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重新选举或任命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在工商局作工商变更登记,然后,新的法定代表人来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如果该大股东所持公司股权因故暂时未能确定,那么,法院应依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裁定中止诉讼,待公司法人代表确定后,再恢复诉讼。

公司法人去世,说的及时法人代表去世。法人代表是代表法人对外从事一定的商业活动的,所以法人代表的行为是不受董事会的控制的。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死亡了,那么公司应该及时再设立一个法人代表,可以是公司现有的股东,也可以是外部人员。

在当代的社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如果法定代表人去世的话,是可以按照公司内部的章程重新的选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但是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企业法人的资格是没有消灭的,并不会因为法定代表人的缺失而消灭,这是属于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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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死刑的规定第五节死刑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第五十一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不适用死刑的情况解读无论其罪行如何严重,均不适用于死刑判决: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18周岁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以后为满18周岁)。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4、“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指在人民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不管其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对于未成年人与怀孕的妇女,
首先,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
其次,不满18周岁是以犯罪时为准的,而不是以审判时为准,因此,行为人被审判即使已成年,但只要其犯罪行为是在18周岁生日之前(包括生日当天)实施的,就不得适用死刑。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这表明,对未成年人犯罪,无论如何,最高刑只能是无期徒刑。而“怀孕的妇女”是以审判的时候为准的,而不是犯罪的时候,这不同于上述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形(一个以犯罪时为准,一个以审判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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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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