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和解之后,打架斗殴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不予处罚,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看出,因民间纠纷打架斗殴,并且情节较轻的,双方当事人和解之后,公安机关应当不予处罚,让双方当事人履行达成的协议,情节较重,或者因其他原因打架斗殴的,即使达成和解,公安机关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对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双方当事人和解之后,符合法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不予处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履行和解协议中的义务,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即使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安机关还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行为人给予处罚,应当根据打架斗殴的具体情况,对行为人处相应的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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